[新聞]臺中教師可不公開授課 林佳龍挨批公然違法

作者: wush (wush)   2016-10-26 19:53:55
http://udn.com/news/story/6885/2048107
教師觀課可以提升老師之間教學方法,現在卻要走入歷史?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和全國家
長團體聯盟今天在台中開記者會指出,根據「12年國教課綱總綱實施要點」,規定107學年
起,全國20萬名中小學校長和教師每年至少都要公開授課一次,但台中市政府卻讓教師以
「專業自主」為名,讓教師可以不接受公開授課,為此痛批台中市蔑視教育專業,「台中
市長林佳龍公然違法,這種教育局不如廢掉」。
103年通過「12年國教課綱總綱實施要點」,課綱的地位是法規命令,課綱規定107學年度
起,全國近20萬名中小學校長及教師,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維護學生學習品質。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及台中市等台灣中區教育團體,今天在台中市政
府大門口召開「教室重地!閒人止步?」記者會,強力反對觀課調解結果。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教育部因應國際趨勢,已在103年通過「12年國教課綱總綱實施
要點」,課綱的地位是法規命令,課綱規定107學年度起,全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每學年
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但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反對公開觀課,進而向勞動局申請調解,教育
局20日以資方代表身分同意,成立調解內容:尊重教師的自由意願參與公開課及參與觀課
,並尊重各校依民主程序辦理公開課及參與觀課。
「白話說,就是老師不願意被觀課,就可以把教室大門關起來!」全國校長協會榮譽理事
長薛春光表示,教師之間彼此觀課,才能精進教學技巧和能力,老師提升教學方法,才能
維護學生學生受教權益,「教得好還怕被人家看嗎?」而台中市無視課綱,竟與教師工會
成立本件勞資爭議調解,不僅違法,更是教育賣身契,把孩子的受教權給賣了,林佳龍和
蔡英文總統要講清楚。
家長團體指出,除了商業機密與國防機密之外,沒聽說過專業可以不經過公開辯論檢驗,
而獲得社會大眾認同,況且觀課也是搭起老師與家長互動與了解的橋梁,教師工會不應該
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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