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jin888 (好é‹ä¾†å§)
2016-12-02 16:30:40最近有需要研究了一下
發現條文修正了
1.子女改成未滿"兩歲"
2.時間改成60分鐘, 因受僱者生理差異,每人每次哺(集)乳時間長短
不一致,刪除哺(集)乳次數限制。(不用什麼兩次三十分鐘合計一小時)
3.不限餵母乳,牛乳羊乳只要是哺乳行為都算
4.男性也可請
相關資料: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5626/
http://www.cpwu.org.tw/cpwuissues/0701/cpwu70_content20.pdf
※ 編輯: ijin888 (111.241.98.197), 12/02/2016 16:36:55
※ 編輯: ijin888 (111.241.98.197), 12/02/2016 16: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