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gicdio (My Little Angles)
2017-02-21 10:57:44原文恕刪
我看了ad 的原文
提到了全教總的目標
看起來對在職的不錯
對已退人員也不錯
我只有一個問題
「為什麼要成立新基金才辦得到」?
要達到全教總所追求的目標
把84年以前入行的前輩
回歸恩給制
退撫基金只留下84年以後入行的現職人員
不是更簡單方便?
「成立新基金,封存舊基金」?
這不是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重點在幫雇主卸責嗎?
如果要指責別人沒有好方案好主張
先想想自己的主張是不是才是問題的根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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