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校長家長團體:師師相護 校園成不適任老師

作者: wush (wush)   2017-05-11 09:26:49
https://udn.com/news/story/6888/2455346
全國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昨呼
籲教育部,不能只處理不適任補教老師,學校不適任老師更猶如不定時炸彈,現行教評制
度易受人情左右,校園反成不適任老師庇護所,建議修正教評會組織辦法,未兼行政的教
師委員比率不得超過1/2,避免師師相護。
校長和家長團體指出,目前要淘汰不適任教師,先由校教評會評議,再報請教育局,最後
由教育部核定處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走完所有程序至少需一年,甚至更久。但若教師
不接受決議,還可尋求救濟途徑,包括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等,至
少長達6年,甚至超過10年。
全國校長協會表示,行政院會10年前就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包括把教評會組成的教
師比率從1/2降到2/5,避免「師師相護」,更能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
校長和家長團體主張,應修正教評會組織辦法,包括未兼行政教師的委員比率不得超過一
半;並應落實教師專業規準的實質考核,逐步比照公務人員考績甲等比率。
校長和家長團體建議,當校內開會決定解聘且相關委員會也通過,案子就應由官方接手,
成立縣市層級教評會,例如市立學校交給教育局、國立學校交給教育部。政府可由跨縣市
教師或聘教育專長教授擔任,跨縣市教師與教授加總需超過1/2,1/4由駐區督學擔任,
1/4由原縣市教師會成員擔任。
教育部則說,將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由各教育主管
機關設立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受理各校申請調查、輔導不適任教師的案件,預計6月完成
修法,8月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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