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純新制完全沒有過渡期 是違憲的 

作者: lixmiss (★49天★妳能收集幾滴淚?)   2017-06-29 08:28:59
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的依法都該給予緩衝期
所以純新制跟新舊制一樣都該給予緩衝期
全體純新制老師瞬間延長32%的總工作年數
這是哪門子的緩衝期? 對全體純新制教師而言
目前的改革已經違反憲法對於信賴保護原則中的過渡期
法規中提到: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
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
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
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對全體純新制教師而言,跟新舊制的教師比較而言
完 全 沒 有 過 渡 期 或 補 救 措 施
工會三法中提到對協商對象不得有差別對待
純新制教師和新舊制教師都是當事人,也算協商對象
目前的改革就是差別對待
過渡期把純新制完整的切割,真的很過分
為什麼純新制沒有任何過渡期,我們也被騙了二十幾年
依法律來說,所有現職老師都該有過渡期
而不是新舊制有,純新制沒有
今年剛考上正式老師的沒有還算正常
至少他們是在明白改革後的制度仍決定來考的
純新制的教師和新舊制的教師聘用的標準並沒有不同阿
為什麼純新制就要被降等對待
就算出面遊說的人沒有純新制的老師
立委們有專業的話,自己也該思考版本的公平性
立委們自己如果沒有做足功課不要進國會殿堂好嗎?
同樣條件資格的一群人,為什麼得到兩種不同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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