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年金改革之魔鬼的細節

作者: oldgung (沒瞇過這麼刺激的牌)   2017-07-06 16: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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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gung (沒瞇過這麼刺激的牌)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Re: 年金改革之魔鬼的細節
時間: Thu Jul 6 16:17:52 2017
: 這不是甚麼「防脫逃條款」
: 修法之後採用「年資併計、年金分計」原則
姑且不論舊法也可以年資併計,你完全忽略最重要的關鍵
結清年資!!!
結清年資!!!
結清年資!!!
新舊法都有一個共通點,允許公教人員辭職結清年資
舊法就不用講了,新法公務人員在第9條2項,可以申請領回自提部分
但第86條第2項也規定的很清楚,假如你結清年資了,
很抱歉,那你以後就無法併計年資領月退金。
簡單講,假如你辭職想結清年資,政府就給你一筆錢叫你滾,但新舊法不同的是
舊法滿5年後,還會把政府提撥的發給你,但新法就直接賴帳不給
這跟什麼「年資併計,年金分立」無關
允許員工結清年資,但免除自己雇主提撥退休金的義務合理嗎???
允許員工結清年資,但免除自己雇主提撥退休金的義務合理嗎???
允許員工結清年資,但免除自己雇主提撥退休金的義務合理嗎???
假設一個工作20年的人,裡面已經有200萬,後來辭職不幹,
也不信任政府未來的年金承諾,想要直接結清年資
政府說好,但新法改成他不用負擔過去20年提撥退休金的義務,難道你也認為這樣合理???
不過你倒講對一件事,這應該不是什麼懲罰辭職條款,
更精確的來說,應該是「懲罰不信任政府」條款,
政府想說:都已經承諾65歲會給你年金了,怎麼還有人不相信我的話,硬要結清年資呢??
前面我故意沒寫出來,就是知道有人會這樣解釋,已經準備好殺球了
只是沒想到舉球手竟然是同行,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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