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區國中教室走察

作者: innicentJohn (John)   2018-03-29 00:10:59
桃園中壢區某些國中的教室走察早已淪為非該科行政人員針對特定教師的不信任監督,進
而整肅鬥爭的工具。
事由乃為這一陣子搞到天怒人怨的教室走察,拜桃縣教育局昏庸的"指示"之賜,藉口台北
師院的教授搞實驗性改革“教室走察“之藉口...(這些蛋頭學者推教育改革失敗也好幾十
年了,這是大家公認的)
中壢市配合的學校中,據聞那幾位根本不是該科的行政人員,包含校長,竟然可以在老師
上課中,無預警的,非常不尊重師生地,大辣辣地拿著手機,針對“教師“作近距離的特
寫,
攝影,與拍照,而且根本不是以手機公平地環教室四周的師生拍照,是故意近距離拍攝教
師。
許多老師覺得自己在沒有同意對方之下被侵權,包含肖像權,經過與台北市之前配合“教
室走察“的老師們聯繫,並且詢問了多位律師,其中也有已具有國外法學博士的專業法律
人士。
律師已經提到,學校的行政或是台北師院教育評鑑研究所的那些主導的例如黃姓教授等人
,不應該為了一個實驗性的教改而且明顯地是為了“革老師的命“,而觸犯刑法。
任何的中壢市所以國中與國小的學校行政,尤其這一次桃園縣中壢區的各國中,絕對不可
因為一個假借名義“為了發現教師教學上的亮點”的謊言,而在完全不尊重教室內上課的
全體學生與任課老師的肖像權以及人格權之下,毫不尊重當事人地直接走到教室內拍攝老
師與學生以及直接錄影。
如果這些國中或國小的行政,再不改善如此不尊重同事的感受的作法,竟敢觸犯刑法,還
膽敢不尊重家長的孩子們的肖
像權,美其名為發現老師教學的優點,實則是針對“特定“的老師故意走察,針對“特定
“的科目,甚至針對“特定“的班級因懷疑導師的帶班,而而恣意觸犯刑法.....
請問學校任何行政措施的施政前提,是可以牴觸中華民國憲法與刑法嗎?
大家都不是第一天出來混的。安什麼好心,三歲小孩都知道。
觸犯刑法的中壢市帶頭不尊重教師人權的學校行政,還要再繼續侵犯同校同事的肖像權與
人格
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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