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振興花蓮經濟放寬國旅卡補助

作者: seame (...)   2018-03-30 16:30:55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3月27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36125號函辦理。
二、因應花蓮本年2月6日震災,行政院為提振花蓮地區觀光,爰放寬公務人員於旨揭期間內請休假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至花蓮縣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含消費地點在花蓮縣之預購型交易),且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年強制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學年制人員於旨揭放寬期間內符合規定之消費,得於各該學年度強制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
三、茲舉例如下:A君本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強制休假補助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6,000元,A君本年4月3日請休假持國旅卡至花蓮縣境內特約商店共消費6,000元,得核發休假補助費12,000元。
作者: jeremiahncue (ncue)   2018-03-30 1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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