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值周老師評分時間是早自修和午睡
這兩個時間是導師負責的
如果導師值周去打分數時
班上較皮的學生 若惹事生非 出了事
是不是家長還是會怪導師不在現場
可是導師是去執行學務處交代的評分工作
雖然目前還沒有嚴重的例子出現
但是等事情發生再來討論也來不及了
想請問各校對這樣的狀況有什麼好的做法嗎?
叫導師同一時間執行兩份工作 出了事叫導師負責 這樣不合理吧
又不是導師不願意待在班上看學生 而是執行公務 但是這理由家長可能也不會接受
就算說是校務會議決議的 家長也不見得會接受
還是會怪導師
這樣學校不是陷導師於不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