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 徵 ] 上新莊國小代課 (已徵到)

作者: alumno (一隻魟魚)   2019-01-13 09:20:49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SEf44Gn ]
作者: alumno (一隻魟魚) 看板: part-time
標題: [新北/一般] 上新莊國小代課
時間: Sun Jan 13 09:14:42 2019
工作日期:108年1月14日(一)
每日工作時間:7:00到校 早自習+3節課
每日休息時間︰下課時間與空堂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上午7:00到教室跟你交接務必準時。早自習+3節課320元+提早出勤=1300元
中午12:00離開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工資發放日:當天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新莊昌平國小(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檢討考卷、低年級教學
有國小教師證、代課低年級經驗佳
來信者請附履歷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李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截止時間:今日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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