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nosaur610 (dinosaur)》之銘言:
: 有鑑於近期修法,12歲以下學生將不再有法律處罰,
: 不再送少年監護所也不會上法庭,將直接送回學校,
: 那麼我想問各位正在教甄ing的老師,
: 若口試委員問:
: 1.假設有一天你新接任之學生在校外殺人及強暴,
: 面對這樣的學生,在不影響該生學習權益及人生自由情形下,
: 你將如何輔導他?
以過去10年為例,12歲以下,僅一名兒童犯下殺人罪,且為從犯,非主嫌
犯罪類型前3名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
如果我的學生在校外殺人及強暴,將會是全國學生特例中的特例
必須尋求社政單位的專業資源協助輔導
再依專業人員的建議
佐以學生的背景、犯罪動機、個性、習慣行為
來安排個人輔導計畫
如果學生是連續殺人魔或瘋狂強姦犯,當然需要一定程度限制自由
如果只是個案,犯罪動機並非罪大惡極,甚至其情可憫
且學生在校行為不會造成其他人困擾、危險
可以視為一般學生對待
: 2.若其他同學從某些管道得知此學生之行為,
: 並以異樣眼光看待該生,你會作何處置?
針對有危險性的學生,要特別提醒與教導其他學生通用、非針對性的自保策略
不過,被異樣眼光看待並非犯罪者獨有
教導學生同理心、尊重他人,這是民主社會應有的素養
: 3.若其他同學之家長得知,
: 並同樣異樣眼光看待,且由於你是新任教師,
: 因此家長認為你無法駕馭此學生而向你提出質疑,
: 你會如何回應或面對家長?
將校方、社政、自己的應對策略全盤說明解釋
也許家長依舊無法接受,因為家長只要犯罪者離開學校,沒有其他選項
但公立學校教師無法選擇家長、學生
遇到了,就是正面迎擊,設法處理
如果可以選,老師也想要整班都是教乖巧優秀的學生
個人能力也許有不足之處,但也只能盡力改善
讓學生離開、讓老師離開,都不是個人現下的能力範圍所及
: 以上,相信支持此法案的教師應該能輕易解題,
: 你會如何回答?
支持回復訓誡、感化教育
不然也要有新的輔導轉介機制,
學校人力已經很吃緊了,不應該為了回歸輔導就直接丟回學校
不支持歸不支持
遇到了還是必須面對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