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職務為註冊組長,
從今年六月已經開始育嬰留停,
預計明年110學年度下學期二月復職。
學校預計110學年度上學期招聘代理教師,
但是對方九月才會上任。
雖然知道請育嬰留停會造成註冊組長暫時空缺,
但家庭狀況所需,
不得不至少請半年留職停薪,
偏偏政府的機制又不給代理老師寒暑假的薪水,
我也覺得在銜接上不是很完善。
請育嬰留職期間,
且人不在任教學校縣市的情況之下,
請問七月編班預備、八月抽籤及後續編班作業我有責任要完成嗎?
學校方面,
除了拜託代理老師提前協助,
還有別的可以兼顧各方權益的作法嗎?
麻煩大家分享各校類似情況是如何處置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