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們好~
身為一名高年級菜鳥導師,遇到了本學期第一個棘手的問題啊!!
以下簡單敘述:
班上A女童某天上科任課,沖洗實驗設備時,A女童的水量開太大,導致玻璃設備
破裂,A女童也因為要撿起破掉的設備,手指有被玻璃割傷,傷口也不算深,所以當下老
師也有請其他同學陪A女童去保健室擦藥,擦藥回來後,科任老師也是就這件事情和全班
同學,再次提醒除了自身安全,也要注意實驗設備的愛護,所以就請A女童賠償ㄧ個新的
設備還學校,做為負起責任的態度。
結果回家家長得知後,就來電給我,並且表示認為科任老師要A女童賠償是不合
理的,說自己的小孩是因為熱心助人,所以才會去洗,結果破掉受傷已經很倒楣,還要賠
償。我就家長的想法轉述科任老師,科任老師表示,這是學期開始時,就有和孩子們說的
,那既然不小心洗破了,那我們就負起責任來買一個新的還學校,那如果家長不能接受賠
償的話,那就改以扣學習分數的方式來負責任。我就科任師的想法再轉知家長,家長得知
後,整個大爆氣,身為導師就掃到颱風尾!說白了,家長就是覺得他的孩子今天不該被處
罰,但其實同為教育者,都能理解,賠償或扣分並不是要處罰孩子,而是希望能為自己的
不小心負責,但家長就是不能理解,開始說那他是否可以懷疑設備有問題、那今天如果受
傷的地方是臉呢,諸如此類的假設性問題。
總之,現在家長就是認為老師們的處理不積極,所以他要來跟學校究責孩童在校
受傷的責任!科任師在得知後,也是請我冷處理,告知家長可以直撥分機找科任老師聊(
家長竟然說手機撥市話貴,要老師打給他…)或直接到學校聊!
想請問各位老師們,身為夾心餅,還要被當出氣桶的這狀況,可以怎麼處理比較適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