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學生投訴學校禁禦寒衣物外穿 竟遭新北市

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   2023-10-16 23:32:03
1.媒體來源:
Facebook
2.署名: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3.完整新聞標題:
學生投訴學校禁禦寒衣物外穿 竟遭新北市政府函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檢偵結不起訴 #譴責濫用司法報復陳情人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中山國中去年底有許多學生在匿名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發出貼文,
主要內容包含學校「要求學生帽 T 帽子必須塞到上衣內、不能外露」,「禁止學生外穿
禦寒外套」、「限制學生髮式不染、不燙」。
匿名版版主當時整理所有學生的投訴,以匿名版名義發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希望新北教
育局調查中山國中違反教育部「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並督導學校改
善。
沒想到在半年後,匿名版版主竟收到新北地檢署的傳票,竟是新北市政府將投訴學生移送
新北地檢偵辦。新北市政府認為學生違反公司法第 19 條第 1 項「未經設立登記公司名
義經營業務罪」。
近日,學生收到新北地檢署偵結作成「不起訴處分」,學生批評新北市府「解決不了問題
,就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 學生投訴學校服儀違法 新北市政府竟反告學生違反公司法
中山國中匿名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發函新北市府,希望主管機關督導學校
改正校內服儀違法部分後。新北市府並未立即處理,反而將學生函送新北地檢署的函文中
,主要認為學生匿名版名為「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學生明知該公司未經設立
登記,竟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其他法律行為,涉犯公司法第 19 條第 1 項之犯罪。
公司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
為。」同條第 2 項前段規定「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
在新北市府移送地檢偵辦後,學生也收到新北地檢署的傳票,在偵訊過程中,學生向檢察
官表示「會使用公司這二個字,靈感來自於五月天之前出了一張人生無限公司的演唱會專
輯,粉專使用這樣的名稱,主要是知道公司法並沒有股份無限公司這樣的類別,粉專並沒
有要以公司來經營業務,目前粉專也已將公司二字移除。」
> 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學生批新北市府「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新北地檢署在近日作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在不起訴書中強調「實務上並無所謂股份無限公
司之公司種類」、「難僅因被告經營之臉書粉絲轉頁名稱有公司二字,逕認其有何違反公
司法之主觀犯意」,而作成不起訴處分。
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匿名版發出公開聲明,「強烈呼籲各級行政單位依法行政,若有
應修正之處當從善如流,而非以刑逼民、官官相護。面對公部門此類『解決不了問題就解
決提出問題的人』的態度,我們將持續致力於弭平校方與學生之間的不平等權力關係,並
感謝各界的支持與使用。」
> 青民協譴責新北市政府濫用司法資源、報復學生,應再向學校重申不應禁穿禦寒衣物
對於新北市府竟將陳情學生移送新北地檢署,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認為「學生以股份無限公
司為名經營匿名版,並非公司法規定的公司類型,且提供匿名平台讓學生發表意見,完全
無涉任何營利業務,明顯不符合公司法第 19 條的構成要件,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如詢問府
內法制單位,就明確能得知無法構成,卻仍將學生函送地檢署。」
聯合國兒童權利專家學者來台進行公約審查時,明確建議「政府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提
出申訴之兒少或代表兒少申訴者,免於報復、恐嚇或其他負面影響。」
青民協認為,「新北市府的作為明顯是濫用司法資源來恐嚇、報復陳情學生,違反聯合國
兒童權利公約的意旨,可能讓學生未來在向政府提出申訴、陳情時,產生寒蟬效應。近日
,天氣開始轉冷,新北市府要做的應該是向所轄學校重申教育法規不得限制學生禦寒衣物
外穿的規定,並盤點還有哪些學校違法,並盡速督導學校改善,不應再以函送地檢署的手
段,來規避自己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
5.完整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ly/idEU6
https://shorturl.at/atuP9
6.備註:
這個應該還沒出新聞,但我覺得還是可以分享一下,就轉錄過來。
另外,我想應該是下面這個新聞相關的?
學校禁外穿禦寒外套 學生投訴國教署長信箱速查辦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37659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