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17002499-260402?chdtv
班親會紀錄羅列罪名 指控不當管教!老師怒告家長判賠
2024/09/17 中時 程炳璋
台南市某國中顏姓英文老師,不滿去(2023)年遭4名學生家長聯名,在班親會紀錄上羅
列罪名,指控不當管教,怒告妨害名譽。經校方調解,家長們需賠1萬5000元和解。家長
付了4500元後,得知校方調查顏女不當管教「部分屬實」,拒付尾款,又遭顏女提告。台
南地院認為,校方的調查報告顏女被指控的不當行為僅1項且情節輕微,家長們未先查證
就直接指控,確實造成對方名譽受損,需將原協議和解金全數付清,全案可上訴。
台南市1家國中4名家長去年9月聯名在班親會紀錄上羅列控訴顏女「情緒化、針對特定小
孩、口出三字經穢言、多次表示不願帶班」等罪名,遭顏女怒告妨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
民事部分經雙方協調讓步,最終以家長賠償1萬5000元作為和解金。家長陸續支付4500元
後,校方調查出爐,確認家長指控顏女不當管教有「部分屬實」,此結果如讓家長逮到藉
口,順勢停止支付剩餘和解金。
顏女不滿再提告履行協議,台南地院審理發現,校方調查顏女遭控的不當管教行為,屬實
只有1項,即對學生稱「媽寶」與拉學生耳朵涉不當管教,惟情節輕微,其餘指控都是家
長們聽子女回家轉述,並非實情。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家長們若認為老師有不當管教與處罰,應先向老師查證確認與溝通,
或向學校反應調查。未查證就逕自在公開文書上記載,供不特定人閱覽,確實足以侵害他
人名譽。判決家長需支付剩餘的1萬500元本金與利息,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