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呼應了我上篇想講的,執行力老闆與決策力老闆最大的思維不同處,
可惜上篇文章一長,人就懶的看,看推噓文的點,
又以為我是要討論慣老闆或草莓員工的議題。
台灣過去是靠執行力老闆起家的,而這套模式之所以能成功,因為中國還沒崛起,
執行力老闆有舞台,如何讓一個人發揮大於一個人的價值,
成了幫公司帶來成功與利潤的主因。但是當中國崛起後,決策力的老闆才有舞台,
因為大陸的老闆可以比你更壓榨員工,各項成本比你更低,結果執行力老闆空間縮水。
當執行力老闆只能拼3%或4%的毛利時,結果就是比哪個老闆比較會壓榨員工而已。
而會變成這種下場,並不是因為人才不夠優秀,而是那些老闆欠缺決策力,
尤其是在科技業,一個好壞決策,影響力遠比員工的好壞大太多了,
nokia在手機的敗戰、柯達對數位相機的輕視... 在科技業這種例子太多了
並不是員工不優秀,也不是因為資源不足,而是決策力上的失敗。
科技產業與傳統產業的最大不同是,傳統產業變動速度較慢,比較重視執行力,
但科技產業變動速度很快,也許兩三年前的股王,轉眼間就虧損連連,
在科技業老闆的決策力才是致勝的關鍵。
比較股王與虧損連連的成因,難道是因為人才不夠優秀嗎?
在科技業,死板的要求員工把8小時延長成12小時,其實意義不大,
一個好的決策者,可能可以讓員工8小時的付出,變成16小時的利潤價值,
一個失敗的決策者,可能讓員工付出12小時,卻虧損連連,面臨倒閉...
台灣需要的不是一人當兩人用的人才,而是真正有決策力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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