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Min ( )》之銘言:
: 看了下列新聞有感而發,
: 其實歐美有類似的做法,例如房產每年課以市價的5%(他們的市價很清楚)
據我所知,很少國家的不動產持有稅有高到這個地步。
至少本人是沒聽說過,可否提供一下資料來源?
大多數國家的稅金都是在市價的1%左右。
: 長期來看,以資產而非收入課稅,有助於建立穩定的中產階級,去M型化,
這未必,十九世紀全世界主要工業國家幾乎都沒有所得
稅,稅金的主體在國家是以關稅為主,在地方政府是以
資產稅為主,比如說不動產稅馬車稅鬍子稅等等。十九
世紀有建立穩定的中產階級嗎?當年的貧富差距比現在
更大得多。
提出一個數字給你參考,1902年所得稅佔美國聯邦政府
總體稅收的比例是0.3%,當時剛好是強盜大亨的時代。
廢所得稅改資產稅有助建立中產階級?呵呵。
: 只要級距設計的好,有錢又有能力的人,還是可以過比較好的日子,
不動產稅也要設立級距?標準呢?
: 有錢卻沒能力的人,慢慢的也會成為一般人,而不是靠祖產資本利得,
: 甚至官商勾結,來維持他們的壟斷地位,然後剝削一般上班族,永無出頭之日.
: 應該是有助於階級的流動,以及經濟的發展...
持有不動產的人有剝削一般上班族?你要不要看一下自
己的房租相對於房價才值多少?很多國家,房客也是要
繳居住稅的,因為房屋與公共服務都是實居於此的房客
在享用,所以要繳稅。台灣沒有這樣的稅金,其實整個
制度已經高度向房客傾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