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yata (liyata)》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面試後人事要求提供現任主管的名字電話
: 時間: Mon Nov 5 12:16: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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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教各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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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個人想離開現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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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等新公司確定錄取後才跟原公司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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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面試到一間感覺不錯,薪水也比現在高一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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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跟技術主管面談,第二次跟公司其它管理階層面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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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應該是接近錄取了,本週對方又約要跟管理部談最後薪資確認和一些公司規章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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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電話中人事小姐透漏,到時後需要提供目前任一主管的姓名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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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讓我有點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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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人事小姐表示非常多公司都會有這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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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職場生涯才7-8年,擔任主管職兩年左右,沒遇過這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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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沒要求過來面試的人提供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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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這真的是很普遍的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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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要求
還沒錄取之前都不要提供任何資訊
甚至可以拒絕提供勞保的明細
: 個人是對此要求有一種不被信任的感覺,是否對方對於我面試中說的話存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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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覺得這種要求不合理是正確的
只有奴性特質成分很高的人才會別人有要求就給
不用管他
直接告訴他個資法已經公告實施了
所以無法提供別人的資料給他
個資法已經公告實施了
如果透露別人的姓名和電話要經過別人同意
而且對方要利用或使用別人的資料
例如對方要打電話給別人
在利用或使用別人的資料之前也要經過別人同意
如果別人不同意又再利用此資料就犯法了
: 是否有板友可以分享一下相關的經驗...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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