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1GqymEKJ ]
作者: CNY426W (人民幣426萬) 看板: Salary
標題: [問題] 外派大陸 被開除 自願或非自願離職?
時間: Fri Dec 21 10:40:11 2012
外派大陸 被開除 自願或非自願離職?
今年7月開始經台灣總公司 聘用 外派到大陸任職 (台灣 大陸 兩邊都沒有簽約)
過了試用期3個月至今也快6個月
這個月(12月)初 公司覺得我不適任 所以打算要我離職
並給我選擇
1. 馬上回台灣 立刻回台灣總公司簽離職單 並給資遣費
2. 待到月底再回台灣 回總公司簽離職單 不給資遣費
請問:
1. 公司有必要提前和我說離職的日期嗎? 15天?
2. 上面選擇的 1和2合理嗎?
3. 公司說會辦離職通報 但是就是一定要我簽離職單 但非自願離職單
4. 近6個月的上班日 有法拿的到資遣費嗎?
5. 還有什麼地方該注意的嗎?
6. 不確定大陸有沒有簽勞動合同 若在大陸有工作證要取回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