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12月離職到現在一直都在找工作 目前還是沒找到 = =
因為家裡有開一間小公司(約不到10人的) 我有去家裡幫忙
但是非正職 如果我履歷寫說從今年1月到3月 上班8小時 但我實際上
只有去4小時左右 這樣公司真的會去查勞健保資料嗎?
因為有在進修 但證照還沒考 怕這段時間拿不出東西來講 怕主管認為我無所事事
所以我才寫 有去公司工作 請問各位 這樣會不會很危險?
還是乾脆老實說有在家幫忙 但沒上班8小時 履歷上寫說 若是有與資料不符
必定遭免職處分 還是乾脆老實說我沒工作已經3個月 (讓主管認為你真的很需要工作)
有點陷入寫或不寫的矛盾 請問各位 我怎麼寫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