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4-01-18 11:50:52※ 引述《telesky (Q_$)》之銘言:
: 詳情請看這篇
: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381814503.A.AD4.html
: 相信各位對這位特別的版友有印象
: 在下之前被他站內信激了幾句便回嗆
: 現在他去法院按鈴告我"恐嚇"
: 我想請問有沒有也被他告過的版友
: 我100%不會向這種人屈服
: 花10倍的錢請律師也不願給他和解金
: 我想蒐集一些物證,不然一直這樣下去
: 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受害
: 感謝各位!
http://disp.cc/b/332-6U80
可以參考這一篇
程序走完應該就可以了, 以你那篇的程度
我猜恐嚇很難成案.
公然污辱還比較有機會.
不要怕上法庭, 又不是接到傳票就有事.
其他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5177
作者:
catwei (going nowhere)
2014-01-18 12:47:00請問這種情形無法反告他誣告嗎?難道這樣浪費社會資源都完全沒有懲罰方式?
作者:
ilysien (阿寬)
2014-01-18 14:42:00反正到最後如果要和解一定會看到本人的 這時就......XD
作者:
telesky (Q_$)
2014-01-18 15:01:00和解就中他意 他就是來拿和解金的這種人是沒有輸的 只有小贏跟大營 司法該改改了.........
作者:
sanctuary (sanctuary)
2014-01-18 15:56:00誣告很難告成功 標準很高
作者: kelvin1234 (徵業務) 2014-01-18 18:40:00
我是被寄信恐嚇 我真的好怕
作者: kelvin1234 (徵業務) 2014-01-18 18:41:00
我忘了還可以告公然侮辱謝謝版友
作者: kelvin1234 (徵業務) 2014-01-18 18:44:00
你恐嚇我,你還來取暖
作者: kelvin1234 (徵業務) 2014-01-18 18:45:00
我已經把這兩篇列印
作者: kelvin1234 (徵業務) 2014-01-18 18:46:00
我一起當做呈堂證據
作者:
aimfire (I am fine)
2014-01-18 19:25:00ZZZ....好無聊的人
作者:
telesky (Q_$)
2014-01-18 21:14:00我不是來取暖 我是要讓你紅 呵呵
作者:
telesky (Q_$)
2014-01-18 21:35:00你真的以為你可以一直這樣賺和解金?
作者:
houting (( °□°)?!)
2014-01-18 21:42:00我比較好奇連結裡面提到的20幾 vs 1的反擊 效果好不好
作者:
totqoq (愛睡覺)
2014-01-18 22:17:00公然污辱是哪裡公然?不是私信嗎?
作者:
KanoLoa (卡)
2014-01-19 00:39:00比較好報復的方法就是你也告他,但沒什麼意義。
作者:
Cholno (built)
2014-01-19 00:55:00好奇問一下喔 他難道不怕被人肉搜索嗎???
從不斷的訴訟當中,找到我生活的重心---古美門研介
作者:
ssdog (ssdog)
2014-01-19 10:02:00這種人是還沒遇過耍不能說手段的人 才這麼囂張!遇過~就知道
我記得幾年前ptt有人故意反串引戰鬧很大,原來是他教授叫他來扮黑臉
教授說想觀察ptt生態,有人知道嘛,想來追下懶人包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1-19 14:27:00kelvin1234也說過要告我 結果連個屁都沒放...
作者:
telesky (Q_$)
2014-01-19 14:40:00再提醒各位,他告人只要按個鈴,被告要跑一堆司法程序....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4-01-19 17:42:00那你反告他不行嗎? 時間花都花了
作者:
telesky (Q_$)
2014-01-20 11:26:00重點就是反告很難告,成功也不會怎樣
作者: kevinbruce 2014-01-20 21:23:00
不錯喔~~分享實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