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大大,小魯不常發文,如有不對,請見諒!!!
小魯高雄某地名大學化工碩畢,在原公司工作約四年,年薪約60k 工時長..8月初面試某公司研發 第一關的副理對我很滿意,口頭給offer,並說約8月底就可以報到了,但是意外發生了,人資簽核到副總時說他也要面試,於是小魯於上星期進行復試 .上星期五小魯打電話尋問人資結果....人資回覆:副總說於9月中旬會和日本人討論合作案,若有合作,才會簽核。離9月中還有兩個星期, 想請問各位大大,是我領便當了,還是真的有機會呢? 還是這只是藉口呢?
以上 感謝
ps 不好意思 手機發文 有點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