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來說
勞工的基本工時 雙週84小時
公務員的基本工時 雙週80小時
因此勞工每兩個禮拜會比公務員多上4小時
所以勞工就會有所謂的7~8天彈休來平衡
而現在要是基本工時改成雙週80小時
自然彈休就會被拿掉了
看起來縮短基本工時是好事一樁 但為何會變成這樣
主要就是因為責任制的問題
現在大家公司幾乎都是周休二日
現在民營公司有兩種
1.一天上8小時 周休2日=雙週80小時
大部分傳產是這樣
那他每兩個禮拜比法定少上4小時怎辦
那就是看今年總共有幾個禮拜
EX:假如總共少上了96小時
那就是96-8*8(假設8天彈休)=32小時
勞工就必須要補四天的假給公司
也就是請假但要來上班
也因此傳產通常沒彈休反而要還假給公司
2. 禮拜一到禮拜四表定上8個半小時 禮拜五上8個小時
科技業大都用這個
因此科技業員工通常都有彈休可以放
然後平常要多上半小時
但是科技業本來就責任制多上這半小時根本就沒差阿!!!
就算縮短工時了 一樣是要上到晚上八九點
就變成現在這樣 工時一樣 但是彈休減少 根本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