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串下來,個人是較支持這遍的,也言之有物,
他的確點出了台灣勞工休假的問題所在,
和各國的最大差距,和公務員的最大差異
(這些保證政府不會和勞工談)
今周刊在961期提出了這個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392-116234
建議電電公會還不如去吵這個,也師出有名,
台灣的特休太少了
: 但把彈休取消分明就是要吃勞工的豆腐。講到國定假日就要跟公務員一樣。其他的
: 假就不用跟公務員一樣。
: 1. 既然要一樣,為何特休不在修勞基法時一起修成跟公務員一樣?光特休這一項
: 14天和10天的差距,差不多就把勞工多的七天抵掉了。彈休只是剛好抵特休。
: 2. 國定假日只要『公告施行細則』公布即可。
: 那其他病假勞工扣半薪,公務員28天全薪。其他事病假喪假,勞基法裏沒規定的。
: 如果有心,也可以在施行細則修訂時,補成跟公務員一樣啊!
: 3. 當年促產條例有訂落日條款。原本大家期望在落日條款後,還會多訂一個其他
: 新的優惠條款,多少補一些。(Ex. 股票用市價八折課稅)。但政府裝傻,落日
: 後什麼也沒訂。電子業的好康硬生生被拔掉。當年裝傻的政府,現在也可以再
: 裝一次。沒人規定修完勞基法,就一定要修施行細則。
: 4. 明年選舉,對勞工而言沒有比這更好的時機了,我相信,如果年底彈休砍了,
: 如果明年綠的執政也不可能加回來。但換個角度,如果年底沒砍,明年以後也
: 未必會再去動實行細責。(畢竟到時候已經沒工時縮短好拿來說嘴了)
: 5. 我不反對把彈休可以砍掉,但請一併把其他的假跟公務員對齊。否則票就是不
: 會給執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