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時間軸面試 HR/主管 說一套做一套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03-05 11:10:33
※ 引述《nightmarelee (星空☆看見)》之銘言:
這篇文章根本胡說八道,你以為大家都第一天出社會?
公司怕被騙,員工也怕被騙。
正常的作法是公司給紙本offer立但書,若前公司薪資回報不實,則本offer不生效。
更嚴謹的作法會寫上實際金額,包括月薪年薪。
有些甚至會要求你回家看報稅資料,前公司薪水一個字都不能填錯。
反正員工造假,到職當天就趕人,公司也沒損失。
到職當天報稅資料拿不出來,一樣趕人。
求職者說謊,通常看到offer內容就會自己放棄了啦!
我還沒遇過報到日才被砍的
時間軸不給任何承諾就要看前公司薪水,哪有這麼好的事?
保障只有保公司,員工活該吃虧?
原PO可能真的謊報薪資,但是你的立論還是站不住腳。
不要拿什麼集團規定來壓,保密薪協定下去,薪資就是不能透漏。
今天法律就是這樣定。你以為公司規定可以凌駕法律?
那如果今天求職者薪資說的是實話,最後時間軸也錄取了。
但是前公司真的來告,怎麼辦?
什麼叫做HR要驗資是其本份?
把前公司薪資透露出去就是違法,現在你要求職者去做一件違法的事情。
做完才能上班。
那你乾脆要求去搶銀行,搶完才錄取。
你要保障,去找法務部,offer條文修一修就夠了。
資訊都要勞工公開?公司不用公開?風險都要員工扛?
那你招人薪水為什麼寫面議?你為什麼不把薪水公開?
時間軸是怎樣的公司,我想大家都看清楚了。
作者: nightmarelee (星空☆看見)   2016-03-05 11:14:00
不太懂?貴公司找人進公司,HR不需驗證資料先發Offer?
作者: laogiby (中肯伯)   2016-03-05 11:14:00
最可憐的是 有些小奴工還操著老闆的心 出來幫公司擦屁股
作者: fredchen90 (chen)   2016-03-05 11:15:00
一樓你還是看不懂 填寫資料如果不符 就是解約 事前事後都一樣 現在我開始認為 這是你第一份工作嗎?
作者: nightmarelee (星空☆看見)   2016-03-05 11:21:00
有此規定,但上述兩位真做過HR?等人進來解雇更糟吧~
作者: cherokee2006 (峰哥)   2016-03-05 11:22:00
1F跳針了
作者: basesam (basesam)   2016-03-05 11:24:00
為何不先依照公司規定核薪,不滿意再來談
作者: wesiy (不小心畢業)   2016-03-05 11:25:00
推推
作者: joyolkreg (阿華)   2016-03-05 11:27:00
意思是資料,視同offer無效,哪來需要解僱啊?意思是offer上載明謊報資料視同offer無效
作者: nightmarelee (星空☆看見)   2016-03-05 11:30:00
薪資只是驗資一部份,只是這次填寫薪資落差有點大.人提離職來報到.在說Offer無效會比較好?
作者: joyolkreg (阿華)   2016-03-05 11:34:00
他不是補上報稅資料了?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6-03-05 11:34:00
也就是說你要驗資 也是給了offer對方來報到才驗
作者: nightmarelee (星空☆看見)   2016-03-05 11:35:00
依照法條當可做到那麼硬,但實務走過如大家所想?
作者: Upswing (UP)   2016-03-05 11:35:00
cond. offer在美商很常見,說謊者本來就應該為此負責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6-03-05 11:35:00
你沒給offer 對方為什麼要無償讓你檢驗資料
作者: giantwinter   2016-03-05 11:36:00
1F 刪文吧 打臉成醬還敢討拍
作者: aoaay (低調奢華簡約時尚)   2016-03-05 11:36:00
有些公司還規定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不得討論彼此薪資更可笑
作者: tony810430 (tony)   2016-03-05 11:37:00
至少這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自己要負責 跟公司也沒關係吧
作者: nanasport (烏龜達人)   2016-03-05 11:44:00
1F的想法讓時間軸給人是什麼印象,哈哈
作者: f124 (....)   2016-03-05 11:44:00
報稅資料勒 我欠你的? 台商 你先講看看找不找的到人
作者: james0146   2016-03-05 11:46:00
就已經告知跟前公司簽有保密協定無法透露薪資了,還一直要求給,到時真的提供了,也被前公司發現了,前公司依據保密協定進行提告,主張求職者違反雙方當時的協議,到時看要怎麼處理
作者: TKW5566 (56王道)   2016-03-05 11:59:00
我待過4家公司就沒有跟我要薪資證明
作者: JackBaska (Baska)   2016-03-05 12:05:00
原po我其實懷疑他們有法務?
作者: kobeyo (爽哥)   2016-03-05 12:13:00
還在堅持事前驗薪 完全看破手腳。你沒給offer憑什麼要個資
作者: ion100000 (從妳的全世界路過)   2016-03-05 12:23:00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16-03-05 12:27:00
要前一分薪資幹麻?新單位主管沒有判斷能力嗎…
作者: hsinlingchu (julia)   2016-03-05 12:34:00
一般來說碰到有疑慮的數字會要求提供證明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6-03-05 12:37:00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本來就不是應該給的資料對能力有疑問可以考白板甚至出題回家做薪水嫌太高可以直接限定主管開的價碼
作者: hsinlingchu (julia)   2016-03-05 12:39:00
起碼我個人碰到不願提供薪水數字或證明的,都有蹊蹺確實不必配合提供,不過這確實很多主管在考慮應徵者誠信度的一個考量
作者: deadalus ( ̄#)3 ̄)   2016-03-05 12:58:00
大家不用浪費口舌了,1樓價值觀已經定型了
作者: nicholas0219   2016-03-05 13:05:00
勞工本來就可以不提供 台灣HR流行這樣砍薪水勞工本來就可以不提供 台灣HR流行這樣砍薪水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6-03-05 13:21:00
恕不透漏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6-03-05 13:48:00
資方打手真多!自己違法習慣了,別人依法行事還罵別人不懂變通!真好笑
作者: afternight (In time...)   2016-03-05 13:55:00
台灣的hr普遍沒專業性 爛透了!
作者: godzillabox (核廢料)   2016-03-05 14:40:00
別這麼說,有的HR很專業的,只是他們的kpi是幫公司找便宜人材。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6-03-05 17:23:00
推一個,時間軸真的是厚
作者: nightmare (很多事得學習)   2016-03-05 18:07:00
到底是為什麼要提供前公司薪資?新公司覺得值多少就拿多少錢請。 怕自己太笨嗎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03-05 19:29:00
我非常尊重各公司不同規定,也尊重時間軸。每個公司本來就可制定自己的用人政策。不爽這種錄用程序的人不要去就好。像我就不打算去這種公司我想還是有很多人願意接受這種用人流程的。讓市場與人才自由選擇就好,根本不用特別強調對錯。
作者: kiwi90310 (kiwi90310)   2016-03-05 20:16:00
推好文
作者: geohrdn (GEO)   2016-03-05 21:33:00
本文實在中肯,履歷登記不實本來就可以不經預告請他走人的。
作者: followwind (隨風)   2016-03-05 21:56:00
推。是說這間公司就不能花錢請第三方做background check?還是連這點錢都想省?要給HR資料都嘛報到當天給HR,哪有發offer前要的...
作者: audy (audy)   2016-03-05 22:42:00
1F別再跳針丟臉了!
作者: goai (QQ)   2016-03-05 22:57:00
1F 有看懂文章嗎,就算還沒給offer,求職者如有跟前公司簽保密,要求人家給薪資單,被告你要負責嗎?
作者: jqpp3210 (碰寶貝)   2016-03-05 22:57:00
1F崩潰了
作者: abola921 (南港金城武)   2016-03-06 00:29:00
1F 貴司難道沒要求試用期?
作者: a29667809   2016-03-06 00:37:00
這篇只有一個是錯的,誰說報到當天發現錄取者提供假資訊解僱對公司沒影響?只是多或少,誰說不會影響?公司需要再花時間找人,而該單位會因為少一個人力,多多少少會增加員工的工作量吧?(當然事情還是可以負擔)當然簽了保密,我也不建議提供薪資資訊,不過求職者的個人誠信我倒是打了問號。薪資可以寫個範圍當然不可以差太多,但期望薪資也可以自己加,若差異大,可以表現出自己值得這薪水就好。
作者: bbbing (無)   2016-03-06 01:26:00
吃飯的時候也會問"要是我吃一半你瓦斯爆炸我不就虧大了"
作者: ku399999   2016-03-06 02:18:00
1f實務不理法條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3-06 02:21:00
哇喔 超越法條的實務 那叫犯法 好嗎?
作者: Isaac202 (公館菸酒生)   2016-03-06 03:31:00
公開薪資 違法 結案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03-06 08:00:00
虧1F還是產品最高負責人,啥鬼邏輯,那只是剛剛好被你逮到薪資填的不正確,狂拿來說嘴而已,假設薪資填的是正確的,你又要怎麼說? 站不住立場的事情,不用拿別人的瑕疵一直說嘴
作者: f124 (....)   2016-03-06 10:48:00
為什麼不能差太多 公司開的價範圍都差那麼多了 憑什麼要真的
作者: a29667809   2016-03-06 13:38:00
應該是說不能給薪資,但也可以給個範圍。但你範圍用太大的用意是?這樣給,我要是是面試你的人會怎麼想?另外,要是覺得自己真的有實力,在期望薪資填高一點就好。他們要是有疑問,你在展現你值得這份薪資的能力。真不真至少是你這個人誠信的基本吧,你開個範圍也不算騙阿...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6-03-06 13:58:00
1F..........
作者: truegodchild (蛙)   2016-03-06 15:01:00
一樓還蠻好笑的,不擔心應徵者沒拿到offer就提離職,在那關心報到後被發現作假所以不成立對應徵者好像不太好。在那擔心說謊的,反倒不管正常的應徵者,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作者: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16-03-06 15:42:00
推這篇 觀念正確
作者: abrnbrn (6 36)   2016-03-06 16:42:00
作者: ptta (ptta)   2016-03-06 18:10:00
推,大家互相啊,你真的要看薪資有很多方法,何必要在職員工告訴你呢?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6-03-06 21:59:00
作者: Jasy (傑西)   2016-03-06 23:17:00
本篇中肯實在當然也可以去吵前公司保密條款合不合理阿 可是這有意義嗎?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有沒有讀過阿?更正: 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第1款有沒有讀過阿?不要以為勞基法只保障勞方 花點時間讀一下吧欺騙應徵公司本來就是契約自始無效 寫這條款不就解決了?那可不是到職當日開除懂了吧
作者: ohno3cc (畫畫人)   2016-03-06 23:41:00
看這篇的推文 時間軸員工真的是派出最佳秀下限代表順便推這篇
作者: hateA7V (來過年吧~~~~)   2016-03-07 02:29:00
原來時間軸的程度僅如此!哈哈!爽耶!
作者: Jasy (傑西)   2016-03-07 04:00:00
對公司有影響又怎樣 真以為時間軸很小家哦?中小企業也就罷了,一個幾億資本額的公司難道一人沒來就倒?難道原Po應徵的其實是CTO哦?
作者: OoloOoloO (⊙皿⊙ #)   2016-03-07 10:59:00
突然覺得...1F是不是反串阿...想黑人家公司
作者: cvv00010 (謬論)   2016-03-07 19:18:00
1F是不是沒在進修阿 專業程度感覺很弱
作者: poloshirt (我要喝點台墨水!)   2016-03-07 20:20:00
找到人才僱用都來不及了還要看薪資證明才能僱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