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購標錯價不認帳 可重罰50萬

作者: lvprada (敗家)   2016-04-12 14:21:37
網路購物標錯價引起的消費糾紛頻傳,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審議通過「零售業等網路
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未來買賣雙方確認訂單完成後,即使業者發現標
錯價,仍須按所標價格照常出貨,否則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最高可開罰五十萬元,預計
最快五月上路。
回顧過去幾年,網路購物標錯價事件層出不窮,從知名的戴爾、蘋果電腦、燦坤,到西班
牙平價時尚品牌ZARA都有,商品最低下探一折,甚至連原本近十萬元的旅遊行程,也發生
錯標為萬元有找的好康,部分業者咬牙照常出貨或出團,但部分業者則是意思意思提供折
價券補償,引發消費者不滿,進而爆發糾紛。
消保處修正草案 最快5月上路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網路購物標錯價容易引發消費者一窩蜂搶購,造成業
者損失慘重,有些賣家會認賠乖乖出貨,但因為現行「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
載事項」允許「企業經營者得於契約成立後二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之下單」及
「消費者已付款者,才視為契約成立」,因此有些會以尚未收到錢或其他理由而不認帳。
不過陳星宏指出,「民法」認定買賣雙方都同意契約,訂單就成立,並無撤銷問題,經參
考歐美做法後,請經濟部修正部分條文,賣家將負有提供網路交易確認機制與履行契約義
務,也就是在交易流程提供商品種類、數量與價格確認機制,一旦買家確認訂購,賣家也
確認無誤,訂單就成立,若事後發現標錯價不可反悔,違者限期改正仍未照常出貨者,可
依「消費者保護法」處三萬至五十萬元罰鍰,行政院消保處已審議通過,預計最快五月實
施。
消費者陳小姐說,網路購物標錯價是賣家疏失,本來就應該自行承擔,畢竟超便宜商品要
視而不見太強人所難,而業者可以反悔不交易,實在漠視消費者權益,新規定可以讓業者
處理流程更加謹慎,減少爭議。
消費者叫好 燦坤將加強控管防錯
Yahoo奇摩電子商務行銷部表示,目前法務部門正在了解新規定的細節,暫時不方便回應
;PChome網路家庭說,回歸適用於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將可使網站交易制度更合理;燦
坤則說,會尊重政府法令,也會在商品上架前再多次確認售價,避免標錯價的情況發生。
電商私下表示,電商自營購物中心較容易去防錯或控管,但若是拍賣平台,如何去規範,
恐還得詳細了解定型化契約修改內容後再研究。
https://goo.gl/v9wFxD
作者: erik8866 (.人.)   2016-04-12 14:39:00
罰錢比出貨便宜啊大公司罰錢也比給加班費便宜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4-12 14:52:00
翻譯:你標錯價就繳錢給大流氓~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4-12 15:24:00
標錯價比排廢水嚴重
作者: NightGod (夜神)   2016-04-12 15:56:00
罰3%營業額才夠
作者: taurus1981 (麻煩死了)   2016-04-12 16:09:00
結果是員工要賠50萬
作者: moyasi (Simple Life)   2016-04-12 16:21:00
明翰3C一個人就好幾億了 怒罰50萬是在保護資方嗎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6-04-12 16:48:00
這是??關科技業什麼事啊?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4-12 17:46:00
50萬???? 會不會太少? 而且對消費者有什麼好處?
作者: crazy56 (甩肉ING)   2016-04-12 19:40:00
爽 寧願罰五十萬也不給貪小便宜趁人之危的貨色賺一毛
作者: futureBF   2016-04-12 22:15:00
標錯價比貪污還嚴重
作者: hejux   2016-04-12 23:39:00
50萬當廣告費 挺便宜的 科科
作者: vespa76123 (dream)   2016-04-13 11:55:00
50萬打廣告 = 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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