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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rnleaf (潛水。。。)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沒有台灣勞基法落後中國好多年的八卦?
時間: Mon Nov 6 02:58:12 2017
就拿台灣和中國平均工資最高的上海市來比較
日工資 =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 ÷ 21.75(天) (中國)
時工資 =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 ÷ 21.75(天) / 8(時) (中國)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九條規定,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
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
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該計算基數不明顯低于勞動者正常出勤工資的70%,
不得低于上海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平常日加班 x150% 雙休日(六、日)加班 x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 x300% (中國)
2017年的國慶節為10月1日到3日,中秋節為10月4日,以上海目前最低工資2300元/月、
月計薪天數21.75天為標準計算,假設節假日每天上班8小時,加班一天最少可獲得317元
的加班工資。
日 薪 = 月薪計算基數 ÷ 30.00(天) (台灣)
時 薪 = 月薪計算基數 ÷ 30.00(天) / 8(時) (台灣)
月薪計算基數:有的公司是用全薪計算,有的是用本薪或底薪計算
平常日加班 前兩小時x133% 後面x166%
台灣的平常日加班設定好像希望大家加班超過四小時以上?
國定假日加班 x200%
三、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時,應依法給付加
班費,其標準為:
(1)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2)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3) 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以
內者,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4) 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3項,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32條第2項
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
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中國月加班工時上限 36 小時
台灣月加班工時上限 46 小時(目前修法朝向54小時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