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斯當年求職表錯誤一籮筐 可望賣147萬元
蘋果已故共同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在創辦公司3年前,於1973年填寫的求職表可望以5萬美元(約台幣147萬元)賣出,這張紙上有多處文法錯誤,卻顯示他闖蕩科技業前的雄心抱負。
賈伯斯在一頁的文件寫道,他的專長是「電子科技或設計工程師」,對於是否會電腦的問題,他回答「是」。
目前不清楚賈伯斯當年求職目標為何,也不知道他是否成功。
賈伯斯在姓名欄上寫下「Steven jobs」,住址則填寫「reed college」(里德學院),那是賈伯斯1972年在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短暫上過的學校,他後來為了幫雙親省錢,僅讀6個月便休學。
蘋果手機iPhone的創造人當時在電話欄位寫下「無」,主修則是「english lit」(英國文學)。
根據牛津字典,描述人名、機構名稱等專有名詞字首應以英文大寫表示。不過從表上可看出賈伯斯幾乎都用英文小寫。
根據PR拍賣公司,賈伯斯在「是否有駕照」欄位回答「是」,對於「是否有交通工具」則回應「有機會但不太可能發生」。
PR拍賣公司將在3月8-15日在麻州波士頓舉辦流行文化拍賣會,賈伯斯的求職表為其中一件拍賣品。
屆時現場的其他拍賣物包括2001年Mac OS X螺旋裝訂的操作手冊,上有賈伯斯的簽名(市價2.5萬美元),以及夾著一張賈伯斯照片的2008年簽名報紙,標題為「更快的新iPhone將售199美元」(市價1.5萬美元)。
https://udn.com/news/story/6810/299762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肥宅求職表可以賣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