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八卦版 #1R1jVqWQ 這篇文章原文內的所附的截圖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7175156.A.81A.html
https://i.imgur.com/d8TZk6V.jpg
https://i.imgur.com/9EOWI22.jpg
有幾個疑問想請教懂法律的版友,如果哪天真的不幸遇到類似事件
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1. 如截圖發信時間是1/3,表示如果年資滿一年應可領滿去年的年
終,但卻變成0.2,甚至等資遣的是歸0,除了類似下面新聞花時間
走法律途徑討回,有沒有其他能降低勞工爭取自己權利所需成本的
方法?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119/2686323
2. 截圖提到的這種類型的無薪工作符合法規嗎?直覺是合法,畢竟
是自願的,但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3. 可以用類似超過1/3人選擇資遣須申報,而申報期間公司資金用
盡會無法領到資遣費為由,而拒發資遣費嗎?畢竟算是變相鼓勵員
工自提離職,這樣不就不能申請失業補助了
4. 特休未休完不是應該折現嗎?如果被要求自動放棄該如何爭取自
身權利?
5. 類似這種利用自提離職與等資遣的不平等條件勸導員工自提離職
,有沒有其他方式能推翻資方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