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一些觀念
1.
就業任何相關,只要提到懷孕與否
包含簽署任何文件、詢問、對話...
能被留下有證據告上去的
基本開銷30萬~150萬
違反性平法第11條第一項
台灣第一硬
2.
體檢報告
大部分體檢報告都是就職後繳交。
勞工體格體檢報告,不驗、不含、
不得要求是否懷孕
(要求提供者請參見1,30萬謝謝)
3.
懷孕期間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
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
、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
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作為
其解雇之理由
4.
化學廠有沒有女作業員?
推文真的不知民間疾苦...
其他不說了
台灣PCB廠何其多
黑化、蝕刻、電鍍、油墨...
懷孕照樣幹到第七、第八個月後
一般會轉到相對輕鬆檢驗類缺
但其實接觸的一樣都化學藥劑
這樣為了飯碗打拚的
多得不得了. ..
5.
這種例子多不多?
100%有,我就見過
遇到最好的處理方式
就是把人扔到有缺的最輕鬆崗位去
反正這類人
通常育嬰假後也不會回來
50萬以內搞定
如果前期還能協助做些文書
虧也虧不了多少
6.
向這新聞例子
讓這種人上產線好不好???
幹他媽的
我只能說這雇主
心臟超級大
一出點事
哈哈哈哈哈
※ 引述《zzzz8931 (宅男)》之銘言:
: 女錄取化學廠作業員才說懷胎4月 嗆不准資遣、要坐辦公室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72319
: 三立 記者花芸曦/台北報導
: 一名在網友在Dcard上發文「我們的新同事是孕婦」向大家求助,其公司為「化學工廠」
: ,一名新同事錄取產線作業員以後,才表明自己懷胎四個月,年底要請產假,但化學工廠
: 整間都是有毒物質,並不適合孕婦,沒想到當事人被人資告知後,竟然反嗆「資遣孕婦是
: 違法」,甚至得寸進尺要求轉任較輕鬆的辦公室工作,讓同事超傻眼。
: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為使勞工朋友安心養育子女,並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之責任,,當
: 女性勞工朋友懷孕時,可享有產檢假、安胎休養請假、改調較輕易工作等等,但沒想到政
: 府美意,卻被「濫用」。網友表示,該公司部門上禮拜來了一位新同事,完成報到手續後
: ,她立刻主動表明自己已經懷孕4個月,預產期在年底,生產後要請半年的育嬰假。
: 網友形容,聽到的當下同事全部驚呆了,並不是歧視孕婦將來要請假或是工作會有限制,
: 而是「因為我們是化學藥劑廠啊!」,這名孕婦應聘的職位是處理藥劑的作業員,但公司
: 產品幾乎都含有會影響孕婦及胎兒健康的有機溶劑。人資接到訊息後,想要勸退她,沒想
: 到新同事說她先生是相關法規人員,「勸退她就是違法資遣孕婦」 ,只不過她本身就不
: 符合工作職位要求。
: 網友更提及,新同事主張產線的東西對孕婦健康有害,所以要求公司弄個坐辦公室的工作
: 給她做,但產線作業員並無文書類的工作,這樣的要求讓同事們都相當困擾。在沒辦法的
: 情況下,公司仍做完教育訓練、告知風險,而孕婦仍堅持要做這份工作,公司只好提供強
: 力防護衣給她,事件才總算告一段落。不少人聽完孕婦的故事都相當傻眼,表示「 誠信
: 瑕疵,可以資遣了吧!」、「刻意鑽法律漏洞」、「告她意圖謀害未出生嬰兒」、「想申
: 請職災吧!不用養小孩又能有大筆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