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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sel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南科男狠殺情敵再縱火活活燒死 低再犯風
時間: Fri Jan 12 14:11:53 2024
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記者署名:王志弘
完整新聞標題:南科男狠殺情敵再縱火活活燒死 低再犯風險!二審仍判無期
完整新聞內文:
2024/01/12 13:00【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
台南南科園區2021年底發生駭人情殺命案。1名面板大廠員工,無法接受前女友移情別戀
,尾隨情敵下班,伺機擋路持刀狠殺對方7刀後,再騎機車運至他處縱火,導致重傷情敵
活活被燒死,手法兇殘。一審處無期徒刑,二審更認定是故意殺人,但經醫師鑑定屬低等
級再犯風險,今天(12日)仍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南科作業員32歲洪姓男子,不滿胡姓前女友與葉姓同事交往,曾多番騷擾葉男
。2021年12月29日得知情敵加班到清晨4點半,騎機車先在環西一路與環東一路口埋伏,
見其騎出公司,伺機上前堵人談判。
二人在路邊發生口角與扭打,葉男一句「沒啥好談的」欲轉身離去,竟遭兇嫌持刀從背後
刺殺,腹部也挨刀,痛苦倒地昏迷、癱軟。豈料,兇嫌竟將人橫放機車腳踏板上,騎約
200公尺撞燈桿出車禍,他逗留數分鐘後,竟持葉男口袋中打火機,點燃地面洩流的汽油
引發火勢,隨即逃離。葉男則因銳器穿刺傷合併燃燒,造成血、氣胸及燒傷而死亡。
兇嫌在案發3小時後落網,遭殺人罪嫌法辦。檢方認定兇嫌手法兇殘,無教化可能,向法
官求處死刑。洪嫌於庭訊辯稱,持刀是為了防身,非蓄意殺人;當時用力將打火機丟向地
面導致起火,並非故意縱火焚屍,還當庭向死者家屬下跪磕頭,深表悔意。
一審認為,被告點火焚燒被害人,出於不確定之殺人故意,尚非無可教化,判處無期徒刑
。
兩造均不服提起上訴,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加強勘驗第二現場監視錄影,認定被告出於殺
人犯意,以水果刀刺殺葉男,在誤認對方死亡的情況下點火引燃火勢,並非供詞所言丟打
火機引燃火勢,殺人犯行事證明確。一審判決理由矛盾,影響量刑基礎事實之正確性,應
予撤銷改判。
二審判決書指出,本件並非隨機殺人或有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等危害社會情節重大之犯
罪,另據衛福部嘉南療養院鑑定意見指出,被告並非容易衍生犯罪行為之人格型態,屬低
等級再犯風險,適當之處遇、矯治有助於被告之再社會化。參酌量刑鑑定報告與社會心理
分析、犯罪學分析之各項意見後,認本件應處以限制被告人身自由之最高度刑,即無期徒
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112/6B87CCDB1C4831559AC91739F50A7FEB
備註:
先前報導 #1ZLw4bUY (Gossiping)
死者母親向法官哭喊:「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要養大一個孩子,要花費多少心思
與精神?你沒殺死他,還放火燒死,入殮時無法穿衣服,法官大人要替我們作主,要判他
死刑,這種人不能讓他出來」。
死者家屬委任的律師說,洪振凱在案發前就曾去死者家騷擾3次,有記錄在案,洪振凱有
暴力傾向,因此胡女曾申請保護令。雖然洪振凱曾寫過2封道歉信給法官,就是沒寫給家
屬,也沒道歉;死者家屬也不接受道歉,死者家屬委認律師也痛斥洪振凱至今仍毫無悔意
,推諉卸責,竟想將責任推給無法為自己辯解的死者,「從頭到尾根本完全無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