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PT ] 甲類輔具評估人員

作者: jimy (一個人旅行....)   2014-06-11 22:08:30
※ 引述《v77111 (A-Man)》之銘言:
: 最近甲類輔具評估人員的課程正如火如荼的開辦中,由於整個受訓過程需要相當長的時數,所以到板上請問各位先進們,倘若今年我完成受訓、取得資格後,未來是否還需要每年/每數年再上繼續教育課程(像執照繼續教育積分或ICF改版後重新訓練),抑或取得資格則永久認證呢(像證書)?請知道相關訊息的大大為我解答~謝謝!
1. 根據法規: 每年必須接受至少20小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課程
2. 如果你是在政府機關委託單位工作之輔具服務人員(包含專兼職)
在104年7月11日以後 如果要評所有輔具必評項目
就必須接受甲-戊類輔具評估人員培訓課程
如果是醫院工作的治療師還是可以開立標準表所列醫院或輔具中心評估的項目
目前這個部份是沒有受到限制的
作者: v77111 (A-Man)   2014-06-11 23:52:00
了解!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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