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短片】扯!手機被沒收 《神魔》遭刪光
2013年12月25日16:27 盧麗蓮/綜合報導
一支名為「神魔之塔刪卡」影片最近上傳YouTube,引發網友激烈討論。
PO影片者指出,這是一名學生上課玩手機,被老師沒收,手機卻落到學長手上,學長
竟把《神魔》帳號內的卡片全刪了。
影片中一群學生慫恿拿手機的同學,刪除知名手機遊戲《神魔之塔》裡的寶貴封印卡,並
隨意將遊戲中玩家的卡片賣出,學生們竟還大喊:「刪掉阿波羅、日狼啦!奧丁!」等卡
片名稱,刪卡時還有人興奮鼓掌,直呼「好爽」。影片PO網後引起網友不滿,有網友怒斥
:「你不知道那是別人的心血嘛?那需要花多少時間還有剋金。你憑什麼?....你拿什麼
賠人?」也有網友搬出法條提醒:「依據刑法第359 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
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3.新聞連結:
http://ppt.cc/Zfhr
4.備註:
對不起我PO完整內文不要砍我 嗚嗚嗚嗚
作者:
x850519 (小魯弟)
2013-02-25 16:47:00UCCU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2013-02-25 16:48:00變態+OP,理應該_才對不是(誤
作者:
WJAider (Aider)
2013-02-25 16:49:0020 萬可以讓帳號重生!!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2-25 16:49:00內容還是op阿三圍哥XDD 不過有上色就算了
作者:
miksim (飯糰)
2013-02-25 16:49:0020W讓帳號重生? 拿錢去MH去跟他說回朔吧 不然奧丁抽不到XD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6:51:0020萬是繳給國家的罰金...和解不太可能20萬
作者: wencheng1230 (Nick) 2013-02-25 16:51:00
哪間學校的?
作者:
WJAider (Aider)
2013-02-25 16:51:00哈哈我誤會了,所以可以要更多囉?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6:52:00我覺得比20萬少耶...畢竟那帳號價值才幾千...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2-25 16:52:00他說二十萬"以下"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3-02-25 16:52:00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Rong13 (阿龍)
2013-02-25 16:52:00爽 賠錢啊
作者:
g29050 (可憐的書豪)
2013-02-25 16:53:00期待後續發展啊!
作者:
miksim (飯糰)
2013-02-25 16:53:00不管賠多或陪少 只希望那些北七學乖
刑事:竊盜 民事:侵權 這兩個求償應該可以求償不少
作者: kassak (kassak) 2013-02-25 16:53:00
告下去,幾千換他們一輩子的案底 夠俗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6:54:00都到這地步 除了讓那群學生有案底 讓老師丟工作
和解條件:一周內回復原狀 不然考上法庭 臉一定綠慘了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2-25 16:54:00這算侵占吧@@
作者:
jinkela1 (無敵金珂垃)
2013-02-25 16:54:00都上報了 瘋頭如果懂做生意 這時候幫這玩家回朔一下
作者: SeRtyoo 2013-02-25 16:54:00
原告賺死了! 賠償的錢 可以讓他帳號更神
作者:
jinkela1 (無敵金珂垃)
2013-02-25 16:55:00就拿上個月資料備份還這玩家一個帳號 多好的公關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6:55:00當然和解可以請求損害回復阿 不回復就告到底 別拿錢
作者:
superfourjc (ide比sata還貴....Orz)
2013-02-25 16:55:00備份進度 回溯:一顆魔法石 這樣好像不錯
作者:
cacasi (= =")
2013-02-25 16:56:00中二生手賤亂刪別人資料換來案底跟賠償,爽喔~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6:56:00MH表示 阿波羅被刪要回復=>5顆魔法石 顆顆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6:57:00就算MH要回復 就是Nx5的魔法石吧 今年剛好5倍年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3-02-25 16:58:00你有錢也要有時間重新練過,長久以來的新血付之一炬不是拿個幾萬就可以彌補的
哪怕1萬都不知道可以抽多少了 直接去數字買新首抽再來(誤
老實說 有五萬的資源 除了地獄關卡 大概一個月就足夠回覆到九成了 只是會很累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2-25 17:00:00就算真的賠五萬 我不覺得學生能拿到全額喔XD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01:00認真說以玩家的角度當然希望MH完全回復 但以MH的角度可以完全不理 不過經此事件MH可以考慮出個2次密碼...
作者:
jinkela1 (無敵金珂垃)
2013-02-25 17:02:00都說幫做公關啊 隔壁garena曾送豆沙包給誠實禀報無故多拿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3-02-25 17:02:00感覺鬧不大
作者: bug417 (XXX) 2013-02-25 17:02:00
超爽der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02:00賠5萬只是塞牙縫 請律師也要錢......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2-25 17:02:00父母啊...
二次密碼 別鬧了吧 這樣遊戲整個就變得很不順暢= =
作者: ben80129 (barthe) 2013-02-25 17:02:00
幫高調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03:002密的好處就在於你可以設定也可以不設定
to kevinjkckung 這個不會有竊盜哦~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04:00你覺得想安全點就設定 想直接進遊戲就不設定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2-25 17:04:00神魔連1密都沒有了怎麼可能有2密...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05:00你有綁的話 那個就是1密呀 只是神魔很自然地幫你登入而已
偷刪也就算了 還錄影自爆 真的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傻子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06:00你要說方便是也很方便 但是危險也很危險
我還以為 未經允許擅自拿取他人物品就算ㄟ( ̄▽ ̄ㄟ)
作者:
Realism (Peter)
2013-02-25 17:06:00MH應該設保護機制.取消最愛要輸入密碼...
接著同學拿過去幫你所有靈魂石和素材通上鎖XDDDDD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07:00除資料過 你就算再怎麼改1密 他還是可以直接登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3-02-25 17:07:00
這個沒有家長挺 大概也只能吞下去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08:00
不尊重他人財產 只好付出代價
那 這件事還有刑事成分嗎?? 只有民事就不好玩了//(ㄒoㄒ)//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13-02-25 17:09:00
不過 與其神魔上鎖 不如先問 你的鍵盤鎖勒? 還是鍵盤鎖也很容易破解?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10:00繳罰金或緩起訴 如果夠有誠意道歉和解的話吧
作者: CoffeeCry (CoffeeCry) 2013-02-25 17:10:00
拜託告下去 一堆屁孩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10:00
推樓上阿 真的要有鎖 不然現在手機各種發達資料被竊取
作者: windowdoor (湯阿門) 2013-02-25 17:10:00
當然有刑事責任 但是是告訴乃論 意思是吃河蟹嚕!!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11:00
雖然檔不住專業破解手 但是要擋住一般人根本綽綽有餘
那竊取公司資料拿去轉賣 這樣有算是 意圖成為自己的嗎@@?告訴乃論 當事者要告就不會河蟹不是?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3-02-25 17:14:00和解金來個5萬元就和解......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3-02-25 17:14:00感覺這根本就是洪仲丘案的縮版 學校教育真是有待加強
你說的這個例子其實很模糊,因為我不知道你說的東西的狀態,是那個員工持有還是放在一個定點
作者: windowdoor (湯阿門) 2013-02-25 17:15:00
之前安全帽被偷到警察局也是請你吃河蟹...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15:00
看到帳號這樣被刪真的覺得很惡劣 有深入玩神魔的更能體會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3-02-25 17:15:00先拿到20W萬 撥兩萬重玩 還有18萬可以爽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3-02-25 17:16:00民事上要告損害賠償 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喔..所以...亂刪
作者: mrxfree (微笑小風) 2013-02-25 17:16:00
要是沒錄下來的話這種是不是常發生嗎?
作者:
cccman (雲月)
2013-02-25 17:17:00你以為這樣PO我就不噓你嗎 三圍哥
而且還可以給他恢復期限呢!一周內恢復不了 法院見 哈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3-02-25 17:17:00要是我就不和解 請他恢復原狀....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17:00可以不要他賠呀 要求他完全回復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7:18:00光是首抽 等地獄關卡 就可以弄死他們了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18:00
如果是我拿到賠償金我也不會再玩一次 練卡真的超累
復原就是要恢復到出事前 一模一樣至少不能少東西 多沒關係
像這個事件,要回復原狀是不太容易,所以也要看雙方當事人如何協議
限期內無法復原 就可以開庭啦~被害人其實可以強人所難?
恩呀 難道說你要他過了七八個月打完地獄級還你嗎...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20:00
基本上要官方回復很困難 而且他們是正常在玩遊戲吃光賣掉
地獄關卡誰知道啥時開 總不能等他開了才打來復原 那都不開怎辦
這本來就可以談 因為要"完全復原"有著相當大的困難
作者: dai0615 2013-02-25 17:21:00
給點教訓!!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7:21:00一周內恢復到原本卡片等級 技能等級 勉強只算精神損害
之前巴哈有人被盜帳,他跟mh客服來來去去後,mh把他帳號回復
被害人並沒有給予加害人使用帳號的權利 這樣就不能算是正常遊戲行為了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7:23:00拜託告死白目學長!!!!!!!!!!!!!!!!!!!!!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2-25 17:24:00回復看MH要不要而已 MH不要的話賠償就和解或上法院談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24:00
我所說的正常遊戲是指不是被盜帳號的那種 而是用他手機玩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25:00
所以要官方回復就有困難
總之 要求一模一樣除非MH有幫忙 不然不可能這樣搞
而且MH本身也沒義務需要幫忙 所以就看MH肯不肯幫忙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26:00
就跟自己不小心刪掉卡片希望官方回復的情況是一樣的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2-25 17:27:00如果法院有判妨害電腦使用罪成立 MH應該會回復的可能性較大
作者: lan2570 2013-02-25 17:27:00
這種人就是要給他教訓 告死他!!
作者:
sanpo0108 (不要再打= =我頭好痛)
2013-02-25 17:29:00XDD 前幾禮拜這個學長的朋友友在巴哈PO文 剛好有跟到
作者: kazzak16 2013-02-25 17:29:00
重點是不是盜他帳號阿 怎麼可能成立
作者:
sths 2013-02-25 17:30:00高中了還這麼白目,唉
作者:
edld6211 (Gshark)
2013-02-25 17:31:00就像把集郵的人的郵票10張一疊的撕掉一樣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2-25 17:33:00沒有經過授權的使用手機去刪卡片 就是無故刪除或變更他人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7:34:00都有影片佐證了 這還不算盜帳號?!根本是偷手機了好嗎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2-25 17:34:00(MH)的電磁記錄 致使受害者受到損失阿@@
作者: gunhit1104 (伊森韓特) 2013-02-25 17:35:00
高中還這麼屁孩?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3-02-25 17:37:00哈哈 活該 真的很過分
作者: e3randy (RDK) 2013-02-25 17:38:00
告吧 不給一點教訓是學不乖的 人就是這樣
作者: dl41o3i (編號002852six) 2013-02-25 17:38:00
MH如果肯幫他回復 公司應該就洗白惹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40:00
感覺事情搞大了...那苦主下場會更糟...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3-02-25 17:41:00苦主都高三了,剩下半個學期 我覺得老師比較挫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42:00這老師可以解聘了我是說真的,私立一年一聘他應該掰訂了爽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43:00更希望公布他名子讓他不用再做老師殘害學生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44:00
這種發言有點過頭了...老師未盡保管責任的確有錯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45:00
但事因起於學生上課玩手機被沒收...說老師殘害學生?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46:00顆顆倒因為果?原來影片都這麼清清楚楚是學生的錯不賴喔
沒看到人不敢斷定 但仔細聽對話可以發現 老師疑似在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47:00原來學生違規之後老師錯誤的行為就能不算殘害,金價謀甘丹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48:00
我有說老師未盡保管責任是有錯的,但何來殘害學生??
l大跟我看法一樣XD 沒收歸沒收 你沒有權利任意使用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48:00還不只殘害哩,教導默許其他學生一起霸凌,結果有人還說是一開始學生不該玩手機顆顆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7:49:00放任霸凌當然是殘害學生!!!!!!!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49:00行為這麼明顯默許其他人做這種事,這不是加害甚麼是加害?
作者:
idow (Isamu)
2013-02-25 17:49:00這件事對老師來說 是懲罰他教過的一個學生
作者:
mlda888 ((╭ ̄3 ̄)╭♡ )
2013-02-25 17:50:00UCCU
原來玩手機錯了 後續違法的事情就不是違法了 神理解啊ㄟ( ̄▽ ̄ㄟ)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51:00今天就在評論後面處理這麼明顯失當的問題,竟然有人漠視然後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7:51:00上課玩手機 vs 任意刪除他人電磁紀錄 看法官判哪個啊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51:00
我比較好奇的是,今天這件事是事主主動出來說明還是網友看到影片才鬧大?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52:00管他事主怎樣,老師這種誇張行為本來就該公幹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3-02-25 17:52:00學生有錯,老師問題更大,沒收未盡保管責任還縱容學生犯法
作者:
idow (Isamu)
2013-02-25 17:53:00不要論點被反駁就換焦點 3Q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53:00默許做違法行為+霸凌,這款老師到底有啥資格繼續教職?
沒鬧大部等於沒霸凌 很多行為我們看不到的不代表沒有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53:00
而且我也沒有說老師是對的,但很多發言頗偏激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54:00顆顆→ assermoney:但事因起於學生上課玩手機被沒收...說
作者:
ykten (雞排è¦åˆ‡è¦è¾£ æ´©æ´©)
2013-02-25 17:54:00幫高調 這種死小孩該受些教訓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55:00老師殘害學生? 大家真偏激你真對 BJ4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55:00
可以因為一個錯誤去否定掉這個老師之前可能付出的努力?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7:56:00這種誇張的行徑本來就學校不容許任何師長做出來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7:56:00不知道這老師之前有什麼努力啦 倒是看得出來他就是不適任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2-25 17:56:00如果老師是過失 那還有可能不被追究
那以前事蹟 來抵錯 難怪日月光說以後每年捐一億有人年捐一億有人買單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3-02-25 17:57:00教育不能等 老師都歪了學生還正的了嗎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7:57:00
並沒有護航,我也認為老師有錯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2-25 17:57:00但事實是老師是縱容 在法律上就跟幫兇沒有兩樣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3-02-25 17:58:00連學生犯法都不知道制止 這老師一次害了兩邊的學生
要看手機是怎麼跑到其他學生手上吧 如果是學生偷拿的關老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8:01:00
我只是單純認為某版友說要共告老師姓名的言論有點過頭
上面講的前提應該是老師在場吧 看影片似乎也在 可討論
作者:
shwzu (o(><;)o o)
2013-02-25 18:02:00沒收又沒保管好 給人毀損時老師也在旁邊 看不出告不成的理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8:02:00有看影片就知道老師就在旁邊唷^^ 老師來不及卸責了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8:02:00顆顆打啥都貼出來了,還能白海豚轉彎,有當副總統的命喔
不過我是沒看影片 所以我也不知道老師在不在場就是了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8:03:00連影片都沒看 再那說人偏激在那說學生偷拿手機超OP
作者:
lp2348 (山有木兮樹有枝...)
2013-02-25 18:04:00哈一打完果然就是沒看影片超OP
作者:
yzkeroro (å°è£½)(′˙ω˙‵)
2013-02-25 18:04:00上課玩手機到底是什麼滔天大罪 又不是沒當過學生= =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3-02-25 18:05:00這件事鬧成這樣 這學生是不得不轉學了..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8:05:00上課玩手機固然不對 所以手機被沒收當作處罰沒問題阿
作者:
shwzu (o(><;)o o)
2013-02-25 18:05:00麻煩看一下影片啦 討論一堆結果沒看影片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8:06:00但重點是手機內的資料被人更動過 這是另外一回事喔
怎麼還有人在說上課玩手機不對啊,每次有這種爭議事件,都會有人先檢討被害人....
上樑不正下樑何如?為人師表看到這種事漠視就是誤人子弟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3-02-25 18:07:00阿就跟你被強姦一定是因為你穿太辣 偉哉鬼島摟~
作者:
idow (Isamu)
2013-02-25 18:08:00阿被操死是因為你壞壞被關禁閉阿 反正過100天也忘光了
作者: e3randy (RDK) 2013-02-25 18:08:00
上課玩手機錯了嗎 看看現在的大學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3-02-25 18:08:00老師丟飯碗 學長沒學校念 事主學生也得可憐的轉學~"~
作者: jim99952 (小焰) 2013-02-25 18:08:00
上課玩手機的確不對阿 但並不代表那些垃圾能亂搞別人手機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8:08:00所以嚴格來說 老師執行的是保管的責任 被他人取走老師
不過上課玩手機本來就不對吧 只是老師縱容學生這樣搞也
作者:
skyapple (~林檎=蘋果~)
2013-02-25 18:09:00不然後續的校園生活他壓力一定很大....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3-02-25 18:09:00上課玩手機被抓到沒收活該啦 但老師沒收手機給學長玩←????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8:09:00上課玩手機不對呀 所以手機被沒收了 難不成還要神魔刪光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8:10:00當處罰才夠喔 還是上課玩手機乾脆抄全家好了 OP
作者:
tofly (......)
2013-02-25 18:10:00這老師也很誇張 就在旁邊坐視其他人玩別人手機 也不制止
作者:
idow (Isamu)
2013-02-25 18:10:00嶺東喔 不想偷虧學校 不過他如果發憤圖強應該有更好出路
上課玩手機不對 刪別人資料更不對 不過兩者不可混一談
作者: jim99952 (小焰) 2013-02-25 18:10:00
加上老師縱容 掰掰啦 不要再當老師荼毒學生比較好囉
上述一堆有的沒的後續就是河蟹的前奏 要公告自然要忍受
老師不只違反了保管責任,從影片看來甚至可能構成無故刪
都吃到刑事案件 學校不退學嗎 而且為啥是學長刪卡 同班就算了
不過跟同班同學無關 校園壓力不會這麼大 三甲那幾個退學推一推就沒校園問題了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8:12:00反正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說刪的好 讓孩子功課變好這種鬼話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8:14:00上課玩手機不對 因為神魔是個撒旦的陰謀 我們要通通燒毀
有沒有玩神魔玩到考試全校第一的八卦 然後家長就說人家有本事 都給你們說阿ㄟ( ̄▽ ̄ㄟ)
作者: assermoney (火星咬人貓) 2013-02-25 18:14:00
苦主到底是幾年級啊??不是說三年級了??
作者: jim99952 (小焰) 2013-02-25 18:16:00
怎麼有人認為一旦上課玩手機就算把你財產丟光你也不能吭
...你們後面在腦補甚麼 這邊根本沒人這樣說阿= =
附帶一提,我覺得這種公開刪除的行為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作者:
KO8E (MANBA)
2013-02-25 18:18:00這種的直接告死他!
作者: jim99952 (小焰) 2013-02-25 18:28:00
其實老師家境清寒苦讀20年終於有份工作 卻因這件事導致前途慘澹 好讓人心酸阿(咦
作者:
Juzam (Never Start 的精神~!!)
2013-02-25 18:31:00說老師是為學生好的人們.. 那告老師也是讓老師上深刻的一課!
這學生要告需要代理人嗎?? 如果要大多父母應該.....
作者: Theddy (琦琦的憂鬱) 2013-02-25 18:57:00
應該會支持? 告贏機率高 還能拿錢
好好笑哈哈,法院只看法條,希望有上課不能玩手機這條囉
作者:
drraujn (Hike)
2013-02-25 19:29:00上課玩手機跟卡片被刪是兩回事 你闖紅燈警察攔下後可以把拖進暗巷肛肛好嗎?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3-02-25 19:35:00那叫做妨礙電腦使用罪 不是竊盜
當然可以阿 這世道怎麼了 闖紅燈被警察扒光是天經地義的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3-02-25 19:52:00那些年上課打手槍難道可以沒收.......然後拿去用?
作者:
Darksto (Mr. D/C)
2013-02-25 19:55:00告到他爽..然後再去回朔資料..
作者:
hungyun (宏雲)
2013-02-25 19:56:00要公佈學校名,學校才會重視啊
這老師落賽了,現在老師要拿走手機都必須要美其名"保管"
而不敢用"沒收"了,現在收走之後居然跑到別人手裡,這可就不是開玩笑的= =
作者:
chjimmy (張郎)
2013-02-25 20:27:00告下去!!這種人直接給他關到死!!!
作者: a0020000203 (珝) 2013-02-25 20:33:00
告他媽媽身體健康的阿,學長掰掰苦窯當學弟
作者:
amoxxx (amoxxx)
2013-02-25 20:44:00ettoday寫說是嶺東高中的
作者:
HADILEN (吞佛.封禪)
2013-02-25 21:00:00告死他+1!!!!!
作者: seanww (seanmm) 2013-02-25 21:41:00
那些都是他用金錢跟時間堆出來的欸……你憑什麼啊QAQ
作者: y86hl3 (雜草) 2013-02-25 21:45:00
拜託一定要告他~讓他把20萬吐出來
告他 +1 這是用多少時間和金錢才有的心血 啊 !
作者:
peng1006 (peng-peng)
2013-02-25 22:57:00告他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3-02-25 23:11:00沒必要和解,刑事告完再民事就好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3-02-26 04: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