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Knu板主到案說明

作者: Celery0605 (小豪)   2010-11-11 23:40:30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申訴人: Celery0605
被申訴人: look1225
不服之判決:  無
事由/經過:
我是KNU板主
根據 look1225盲目檢舉一案 :
一. 對REXFEN8380板友水桶並劣退之判決執行(略過警告)。
REXFEN8380 第一次引戰時 並無處置
後來我PO了一篇公告 4589
3-3 凡文章或推文內容涉及人身攻擊、帶有不雅言論及挑釁他人引起論
戰, 視情節輕重,可給予水桶一週到永久水桶之處
罰並直接刪除該文章。
後面還是有提醒
新板規更改前 如有引戰文章 還是會照舊板規處理
(其實很多板友的意見都是 "不要受到影響" )
所以 我希望就這篇公告起 事情可以告一段落
新板規 也在板上 接受板友 指教、討論 才議定而成
卻又被說 甚麼板皇的 無理謾罵
所以我根據舊板規 4-3 人身攻擊 不得 挑釁、威脅、謾罵、歧視
以及 舊板規的 5-3 若當事人為板友採"告訴乃論"標準判斷,
若當事人為非板友(EX大眾人物族群)則板主依以板規標準逕行判決。
無當事人檢舉板主便不進行處理。
(以上都是舊板規)
而我本人是當事人 為了保護板上正當使用者的權益
擔任板主 第一次水桶 它人
二. 修改look1225板友之推文內容。
記得 look1225噓文內容是 : 噓: 吼~~你死定了 等著瞧吧
(跟在法務板語氣 真 如同判若兩人)
根據
板規3 為維護看板秩序,以下情形的文章或推文砍文不另行通知
以及 其 第二小項 3-2 不得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或刻意引發筆戰。
(以上一樣都是維持舊板規執行)
並無 先入為主之觀念而認定有偏頗
最後 希望 板務 能給我們安靜的開南板
( 現在已經慢慢重回以往的軌道 )
以往look常常人身攻擊、挑釁別人
會檢舉 look大的人 頂多 送到板主信箱
實在不會鬧到別板去 否則您應該應接不暇
板主要管制 便要承受接下來的無妄之災
而look1225 認為自己 善用檢舉制度 而 肆無忌憚
在板上攻擊不符合、 自己論點的人
如此開先例 便無道德倫理 是非黑白之分了
這次我學到很多 以後一切會直接按照規矩來
也不會再隨之起舞
開南板板主 Celery0605 敬上
作者: REXFEN8380 (秀)   2009-01-14 23:30:00
第一 你只在推文內在那討拍拍 並無警告第二 引戰定義不是你說了算 也有板友覺得我中肯你警告方式 沒私信或公告有誰會知道?此外 你沒對自己於板規文修掉我推文做說明還有刪文刪就刪 劣退的理由是什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