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song (同情我就給我錢)》之銘言:
: 這個申訴案的小組長剛好跟被申訴人重復了
: 按照戰略高手、生活大不同兩組的過去大量判例跟pttlaw的全站規定
: 必須回避
: 一般是由群組長代行
: 所以轉錄過來,希望群組長有空看到,過去接受申請
: 或是直接由群組層級判也可以
: ※ [本文轉錄自 FJU-Affairs 看板 #1FkK0Va3 ]
: 作者: rasong (同情我就給我錢) 看板: FJU-Affairs
: 標題: [申訴] FJU版主不當鎖文
: 時間: Mon May 21 03:03:56 2012
: 申訴事由: FJU版主不當鎖文,破壞版友自由討論空間。
: 被申訴人: FJU版主
: 根據: 大專群組內之判決無懲處者不得申訴,然涉及公共事務者不在此限,
: 本案主要申訴內容為版主箝制言論,涉及看版公共事務,
: 因此依大專群組之規定提出申訴。
本案不予受理
理由:
1.看板板主鎖定文章乃裁量權限範圍之內,且板主對於相對容易引起爭議之文章
得為一定程度之限制,此乃站規賦予看板板主之看板文章管理權力。
2.大專院校群組規範規定,無"實質懲處"不得提起申訴,鎖定文章並未對任何人
有言論限制,若使用者直譯討論得另闢討論主題,板主若覺不妥亦得警告之,或
為其他一定程度之言論限制,爰此,使用者無實質損害,故不受理申訴。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