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ldrenCart: 你好我的OFFER LETTR是親戚家公司幫我開的,OPT的開 01/25 09:44
工作內容與職稱必須跟所學相關,否則不算 OPT的工作。
→ ChildrenCart: 始日是2月11號(自填的)。已經有了I797的收據。 01/25 09:46
→ ChildrenCart: 學校已經有重新簽過I20,所以我才能辦OPT,代表我的 01/25 09:48
→ ChildrenCart: I20還在期限內嗎~?嗚……謝謝大大 01/25 09:49
大原則是拿到 EAD卡前都不要出境。因為在 OPT正式開始前入境要看
1.有效 F-1簽證
2.有效 I-20
3. EAD卡
OPT 正式開始後入境多看
4. offer letter 或等同在職證明
因此你拿到 EAD卡前出境,如果 OPT申請順利通過,請人把 EAD卡寄到海外就沒
事。萬一 OPT申請出問題被拒絕,你幾乎無從補救。天曉得這種事情會不會發生
,有些人就支票忘了簽名無法兌現,結果 USCIS連審都不審直接拒絕。然後當事
人在海外提不出 I-94 證明重新申請 OPT,又無法再以 F-1身份入境,只能放棄
該學位的 OPT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