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我在十月中的時候遞交了OPT的申請,
而USCIS在10/28的時候寄了receipt number給我,但從那時候開始到現在,
整整兩個半月的時間,我的status一直都是 Case was received。
然後小弟我最近收到了一家公司的offer,公司要我02/16去上班
但是在這個之前要做一些paper work,整個過程大約需要一兩個星期,
而做這些的前提是我要先收到EAD卡
眼看時間就快不夠用了,所以我想說乾脆就申請加急服務看看?
我查了不少網路的資料,如果我要申請的話,
應該是用Financial lost這一項去申請,
因為offer letter我已經拿到了,可以跟uscis說必須要在02/16前上班
但是我聽說就算這些材料都有,過的的機率似乎還是一半一半
而我也看有些人說,如果加急沒過的話,反而會害原本的申請進度變慢
請問這個情況是真的嗎?
請教一下各位版大,我的情況適不適合去申請加急呢?
如果適合的話,還有什麼理由可以讓加急通過的機率變更高一點?
希望有經驗的版大可以分享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