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F1 ][CPT ] 身份突然失去效力,求解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6-05-04 01:33:33
※ 引述《corrinege (Corrine)》之銘言:
《大紀元》的相關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16/4/6/n7527519.htm
: 所以目前就是以非法身份,但是需要開庭所以繼續留下來的概念囉?
: 那這樣子的情況,算是當證人,還是被告啊?(幫朋友多問的)
要看起訴書內容。下面連結裡面有事件中學生收到的傳票樣張,裡面有關鍵字
charged ,因此很可能是以被告身份出庭。
http://m.6park.com/index.php?act=wapnewsContent&nid=157669
: 對~那個學校就是移民局的釣魚,所以她一被告知後就立刻停工,目前就在等待。
: 那如果開庭之後,是往後每次都要參與嗎? 還是可以放棄之類的?
問檢察官。
: 未來是否會有幾年的限制不能入境美國呢?
如果罪名成立的話未來要來美國會很困難。
: 再麻煩高手們了,謝謝!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希望渺茫,因為申請 Re-instatement 時必須解釋身份失效的原因以及請求恢復身份的理由。你身份失效的原因並非學校承辦人員疏失或其他不可以歸咎於是自身的理由,而是因為涉及移民詐欺導致身份被註銷。
: : 你怎麼會認為 F-1 仍然有效?I-20失效 F-1 也跟著作廢。
: : 無所謂,如果是廣告文板主會抓,但那個是移民局釣魚。
: : 要向法院請假,無故不出庭可能會變成藐視法庭,更麻煩。
: :
作者: boblu (六百)   2016-05-04 01:48:00
那上面的 charged 應該跟當事人被控罪不盡相同按照文字來看 我感覺是可能狀況中最好的:應該是當事人失去身分的時間點為通知其失去身分時而沒認定他從入境開始就是非法所以立刻離境(可惜原po有人沒有採取此途徑)或依照移民法庭要求等待出庭 可能不會累積太長的非法居留我查了一下 那張傳票簡稱 NTA上面的 charge 是指控當事人非法居留 但不算刑事指控
作者: daidai77   2016-05-05 03:20:00
原po的友人應該快找移民律師。如果收到的文件是Cassine大大所posted 的Notice to Appear, 需要出庭,最後可能會進入遞解程序。出庭日可以打電話到Immigration Court用自己的A-Number 查詢確切出庭日期。請記得,進入遞解程序,未來在任何visa 或移民申請都需要照實填寫,因為移民局都有紀錄。
作者: corrinege (Corrine)   2016-05-05 11:05:00
非常謝謝大家的回覆,我會立刻跟朋友說,讓她早日解決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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