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朋友在美國工作 合約是1年 今年8月底到期
他已經有找到下一個老闆 而且已經簽合約
但她說合約送出去還要等DS2019 form
可是問題來了 老闆知道他要換工作
(之前的人都跟他鬧不合都離開 目前只剩他一個 無意間踏入這個雷 怪不得很多人說亞洲老師別選
這老師還是我們台灣)
加上本來就沒處的很好 一直找理由開除她
(不讓她有放假 也不准她去看醫師 出去吃飯也要問東問西 當初合約沒寫說要待多久
雖然她都很早就去 但一直被數時間 很煩 還跟她說你無法拿她怎樣
反而那個老闆說可以開除她來威脅)
請問剩下一個月左右被開除的話 或是自請自離
有需要回去她本來的國家重新申請VISA嗎 被開除或是自請自離期間一定要出境嗎
因為她新的工作從9/6號開始 (合約送出去但她說還要等政府的DS2019 form)
或是還有其他辦法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