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有一個棘手的問題想要問板上可能有經驗的前輩:
我目前居住香港,有一位兩年合約的家傭目前合約剛走完第一年,
我們已經申請 L1 簽證,所以正在幫她申請 B1 家傭簽證,也照著網站上準備了所有必要文件,
但是今天面試還是被拒了,理由是沒有證明強烈的海外聯繫,不可上訴但可以重新申請。
我其實有請她攜帶了相關的文件,但是她說面試官沒有問她,她沒有機會(也不知道何時)可以拿出來。
所以這裡有兩個問題想要請各位建議我們 reapply 應該怎麼做會更好:
1. 相關有利文件是否應該自行一開始就拿出來?
2. 我們的家傭姊姊是單親媽媽,有一個女兒在菲律賓,我請她攜帶了自己與女兒的出生證明的等等,
雖然沒有被詢問或要求拿出來而導致簽證被拒,不過下一次申請是否我們還可以準備更多的相關有利文件?
我知道她的劣勢可能是沒有結婚證明,我也不確定她的財力證明是不是有任何作用(?)
所以海外強連結的部分想要請有經驗的前輩們建議還有什麼我們可以準備的。
3. 我非常確定以我們的狀況一定是合法也 eligible,其實這個拒簽非常意外,
但是因為整個過程我們都只是照著網站上的敘述自己弄,如果有相關經驗的大德我非常希望能與您聯繫請教。
因為姊姊已經跟我們生活了一年,她就像是我們家庭成員之一,把她留下不是我們的選項,
新合約等等我也都查過符合法規以後雙方簽名,我想 required documents 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所以關於海外強連結的部分很希望各位能給予建議,以及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這裡先感謝板上的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