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年底11/29回台辦H1b
預計12/16 面簽 然後1/7回去
感覺蠻合理的
可是呢 今天那個global mobility team的人
突然關切
說 在台灣工作不能超過一個月
我剛剛爬版 有看到一篇文章
也是說30天內安全
30-60要證明
如果我11/29 到台灣
工作三週到12/18
然後 再PTO 兩週到1/1
然後再工作一週 到1/8
這樣子可以嗎
他說有 work day 不能不連續道理
但我覺得他很不專業
連travel ban 不影響6/24在美國的人 都不知道
所以特別來問問版上大大們
Btw
由於我第一次辦H1b
我記得不是很多人辦h1b都待一個多月嗎
還是其實他們請了PTO 所以實際不到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