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Redwing13 信箱]
作者: capzxcv5566 (capz)
標題: 存證信函
時間: Fri Nov 28 11:10:38 2014
【存證信函】
1.通知 XXX(此信箱所有人),
你於台大PTT BBS Law版及Ntu版誹謗本人 (capzxcv5566 黃先生)
包含: 你在圖書館去吵館長
你在偵查庭當場被檢察官洗臉 (2014/11/27)
噓 Redwing13: 一個開庭遲到拿要考期中考當藉口的教執業律師怎樣當聰 11/27 20:28
→ Redwing13: 明的律師??應該是我教你開庭時要尊重檢察官吧 11/27 20:28
→ Redwing13: 話說11月21日台大法學院哪位老師在考行政法期中考的, 11/27 20:29
等相關內容部分,已經侵犯本人權利
以此信明確告知
2. 對於你蓄意侵害部分,因已有前案開庭偵查中
請勿對當庭偵查不公開之事項,做不實之公布
依法告知,若再侵犯, 會以另一案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