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12-21 12:44:26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一、本板規定所謂信件違規內容,應有謾罵、侮辱之內容,在本案中
「抹黑」、「偽善者」並未達到一般社會大眾所認定之侮辱性字眼
,僅為字詞中之負面用詞,因此本案予以駁回。
二、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將其設入壞人名單即可。
三、本案中妨礙名譽之成立空間亦不存在,請當事人雙方勿浪費司法資源,
檢舉人若對於被檢舉人之版務行為有疑義,請依照申訴管道提出檢舉至
該版小組長或群組長。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 LLs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