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goodman 站內信騷擾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5-04-01 22:36:32
※ [本文轉錄自 talk520 信箱]
作者: goodman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
標題: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時間: Wed Apr 1 20:18:32 2015
剛才轉寄的三封
第一封 21日的水桶公告
第二封 23日的水桶公告
第三封 本人在推文中告知台中板板主:請發表22日的水桶公告
NKB285回覆:「有問題請22號當事人來詢問」 之後就不再理會本人
以逾三日仍未公告 故檢舉其瀆職
該附的附件都附了 請天才過目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三、申訴/檢舉流程
: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 ※ 引述《goodman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之銘言:
: : 話說現在你連三天回信都做不到了嗎? 以下正題
: : 雖然在LT板被禁言了
: : 但我仍有檢舉權對吧親愛的天才TALK
: : 噓 goodman: 對了 22日的水桶公告呢 03/26 21:05
: : 有問題請22號當事人來詢問
: : → wores: 樓上要小心你那一大段版主會說我認為_然後就掰了,反正以 03/27 07:20
: : → wores: 後他說惹算…你pmpmp的對象改不改?我很想看看www 03/27 07:35
: : 推 lzetn: 提醒一下 只是個人吹毛求疵...好像很多都沒對齊好 03/27 11:28
: : → lzetn: 有空看要不要稍微整理一下 03/27 11:28
: : 推 JJLi: 突然想到,可以不要在4/1嗎… 那天好像是…{有趣}的日子… 03/27 13:50
: : 推 lzetn: 可以無視板歸的存在(? XD 03/27 13:58
: : 噓 goodman: 嗯 收到 03/27 14:39
: : 噓 goodman: 還是那句「沒有標準的標準」 只是徒增歷史共業 03/27 14:44
: : → wores: 有標準啊,版主就是標準,規定很簡單,『我說了算』www 03/27 15:00
: : → wores: 會轉的判決大多是判申訴通過由申訴者轉錄的,這臉在組務版 03/27 15:14
: : → wores: 已經打一次了怎麼可以讓你再轉過來打臉… 03/27 15:14
: : 噓 goodman: 快點公佈22日的水桶 這是你應盡的義務 與當不當事人無關 03/27 15:18
: : 本人已於台中板向板主提醒過 要把禁言名單公告出來(22日的)
: : 但已過三天以上 板主卻未有任何行動 所以檢舉台中板板主瀆職
: : 請受理本檢舉 至少請台中板板主補發公告
: : 否則將照老規舉往上呈報組務不受理檢舉-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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