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6121824 (Blue蔡)》之銘言:
: 這是小弟第一次在這版上發文,請大家多多指教
: 只是突然有個很奇特的想法想跟大家討論:
: 若在人類中有一種極特殊的隱性基因
: 且這基因可能在未來能讓基因科學有重大突破
: 但現在尚未被發現,卻已經瀕臨絕跡
: 偏偏這最後一代是同性戀,也就是說這基因將從此絕跡
: 那我們是否該立法禁止同性戀,以保障這類特殊基因的延續?
: 我得先承認這假設有點過於偏頗,
: 畢竟基因這東西是會隨著世代傳承而擴散出去的,
: 除非是長期的近親交配搭配滅門慘案,不然不太可能發生
: 但我若站在「每個人的基因都是獨一無二的,都必須保障其延續的可能性」的角度
: 來反對「所有無法延續基因的各種行為」
: 合理嗎?
: 我需要一個能駁倒我的論點@@
如你所言的話 簡單
"基因定序"就可以了
假設這個你所謂的極特殊的隱性基因是 GATTCAGGTACGTACATGTACA
那個科學家只要把它記錄下來就可以了
隨便同性戀想怎樣都可以
反正不影響此基因的存廢
需要時再放入人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