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认为 , 柏拉图的“摹 仿”源 自毕 达哥拉 斯学 派关 于万物 摹仿
数的思想 , 只有“分有”是新的概念。不过 “
, 分有”与“ 摹仿”实际上并无本质
的差别 , 不同之处只在 于 有无 造 物主。 因 此可 以 说 “
, 摹 仿”是有 造 物主 的
“ 分有” “
, 分有”是无造物主的
“摹仿”。
由此可见 , 柏拉图的理念具有多重含义 :
首先 , 理念是事物的共 相。理 念是通 过对 事物的 抽象 而形 成的普 遍共
相 , 亦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 质 ; 其次 , 理 念是 事物存 在的 根据。 个别事 物是
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 物的 , 离开 了理 念就 没有事 物 ; 再次 , 理 念是
事物摹仿的模型。理念是事物之 完满 的模 型 , 事物则 是理 念的 不完满 的摹
本 , 事物是因为摹仿了它的理 念而 成其为 事物 的 ; 最后 , 理 念是 事物追 求的
目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 , 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 , 从而成为完
〔5 〕
满的存在。
有人能解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