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ntalus0225 (CLA200!!)》之銘言:
: 直接破題
: 亞當史密斯在國富論的利己的行為產生利他的效果
: 我不小心把這段解釋成凡追求自我快樂實現,所產生的外部效益都是利己行為後
: 利他的正向效果。如,因為買東西給媽媽,你會開心,而媽媽開心是外部效果。
: 如,因為捐款,有些人會開心去實踐自己的善心,外部效果就是兒童或其他機構
: 受到幫助 (不晃論最後到底有沒有收到錢)。上面例子比較極端的有正的外部效益。
: 那些自私而產出的傷害的行為不在討論範圍,但因為我沒問題。
: 也因為我是這樣解釋,才正的外部效益的利他,故覺得有誤解,看是否有人有其他想法。
: 因為...等於是從根本去闡述一個人人性本身就是利己
利己行為產生利他效果=市場看不見的手
這是跳躍推論 就是科學垢病的化約論 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利己是骨牌的第一張 最大的利他是骨牌的最後一張
你覺得推倒第一張就會自動推倒到最後一張嗎?
現實的情況是 大多推不到一半就停了 停的原因有
一.法治不健全:有人可以搭順風車或鑽漏洞
二.資訊不透明:會造成市場失靈和反向選擇
三.人的素質差:自私難以合作增加交易成本
當每個人或團隊都堅持自己的利益 最終結果是亞羅不可能
公地悲劇就是私利違反公益 公益是靠修剪自利才能達到的
打壓自利 社會生產不出餅 不修剪自利 餅就不會公平分配
生產不出餅或分配不公平 都會造成人性不想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