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海軍戰術演進1588~1667 Part II

作者: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7-31 04:10:09
當敵人形成良好戰列線、擁有訓練優秀的水手時,將艦隊分開以各支分艦隊展開攻擊看上
去會沒那麼有效,因為它導致了力量分散,冒著被敵軍各個擊破的風險,然而,並未採用
某種更為複雜戰法的主要原因是組織和執行具備相當複雜性和技巧的作戰時會遭遇困難,
特別還要考慮到當時英軍條件有限的信號系統;一旦戰艦的帆索遭到損壞,一旦任何領頭
戰艦失靈,無法帶領艦隊,整個攻擊就可能陷入混亂。但正如埃爾丁的約翰.克拉克在他
的《海軍戰術論文》中富有說服力地指出”與使用線性戰術展開交戰本身相比,對敵軍的
前衛進行斜向攻擊往往無法令人滿意“。英軍艦隊司令們似乎偏愛此類線性戰術,因為混
戰無論如何都不是對敵軍發揚火力的最佳方法;戰列線要求每艘船要維持一個穩定的速度
,多半降半帆以保持航速在5節以下,以保證隊伍的秩序,所以某艘戰艦要想隨意機動也
不容易,它這麼做時就會冒者攪亂己方戰列線推進的風險。
最不可能產生任何實質結果的交戰形式是雙方艦隊沿著相反航向擦身而過,就像1666年的
四日海戰中發生的那樣。這種戰鬥似乎時常在第二次英荷戰爭中出現,但到十八世紀末期
,至少在皇家海軍中這一交戰形式已經名聲掃地。更有前途的作戰計畫是讓較強的艦隊利
用其多餘戰艦騷擾較弱艦隊的前後部分,掃射敵軍船首或船尾,甚至在可能狀況下同時轟
擊二者。這會涉及到繞過敵軍前後部分,進入其不參與戰列交戰一側,使其處於雙重火力
打擊下,迫使其展開兩舷同時炮擊。在此類狀況下,負責兩面夾擊的戰艦需要小心翼翼,
以免在炮擊夾在他們之間的敵艦時誤中己方戰艦。
一個更為複雜的攻擊形式,是集中艦隊主力進攻敵人的部分戰線,並且讓敵軍戰線其餘部
分事實上不參與交戰。通過這種方式,攻方可能會希望對數量較少的敵方戰艦取得壓倒性
的火力優勢,然後在敵方其它戰艦來援之前取得決定性的戰果;在這種情況下,集結到敵
軍後方似乎可以取得最好的戰果。然而,戰果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攻方在何種程度上能
夠進入足夠靠近的距離-既能發揮其優越的火力投射量,又能不互相干擾。
更為複雜的戰法是打破敵人戰列線的機動;從理論上講,這種攻擊方式存在許多可能的變
化形式。它可以在上風或下風方位展開,由艦隊全部或一部分執行,其突破地點也可以是
敵軍戰列線上的任何一點。然後在通過敵軍戰列線時分別用左右舷掃射敵艦的船頭和船尾
,隨後投入到混戰當中。當然顯而易見的是,如果一部分攻方艦隊穿越敵軍戰列線,那麼
雙方都很容易被分隔成兩部分,換而言之,切割對方陣型的艦隊本身也要冒被切割的風險
。然而,假設切割一方具有優越的戰鬥效能和高昂的士氣,並在隨後的混亂當中保持戰術
凝聚力或展開“混戰”,它就會得到相當的好處。同樣還可以作出假設,切割方可以迫使
敵方戰列線中被分割的戰艦脫離戰列線,這樣即便只有一條戰艦在切割機動中切斷敵軍戰
列線,那麼就連處於後面的友戰都可以安全通過敵軍戰列線。這些雄心勃勃的戰法需要高
度的協同、戰鬥效能和士氣,至少在第二次英荷戰爭時期的英軍還辦不到。
儘管艦隊司令時常下令不要過早開火,或者說應當收到信號才開火,但戰鬥往往會在距離
高達1000碼的地方開始並持續進行下去。當攻方艦隊的一條戰艦鎖具損壞,船舷搖擺,開
火或多或少出於自衛時,就有可能出現這種狀況。這反過來又可能讓其它戰艦也著手射擊
——否則它們就有互相遮擋火力範圍的風險——從而妨礙其餘攻方戰艦進入距離敵艦更近
的位置。這種狀況突出表明了射擊紀律的極端重要性。當一支艦隊試圖阻止另一支艦隊執
行戰術機動,或是試圖保障自己的機動自由時,也會發生遠距離炮擊。“近距離”是個富
有彈性的術語,似乎可以指四分之一英里以下的任何距離。英法兩軍使用的“步槍射程”
和“手槍射程”術語也不精確。步槍射程大約意味著陸戰隊員可以用步槍向敵艦開火的距
離,但是這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出入很大。這一距離可能會達到150碼乃至更多,儘管滑
膛槍在超出80碼的距離上就被認為不精准了。手槍射程可能意味著決鬥距離,也就是說50
碼或25碼或者更少。總體上看來,大多數戰鬥中的射擊距離可能略大於迄今為止人們所認
為的距離。我們知道某些軍隊(例如荷蘭海軍)在捲入混戰就更青睞展開登船戰,認為這是
他們擅長而英軍畏懼的作戰形式。
在真實的“混戰”當中,由於並無特別秩序的戰艦都聚攏在一起交戰,一切都取決於高效
的炮術和操艦術,以及英國人所謂的“相互支持”。就炮術層面而言,這意味著讓所有火
炮甲板都保持穩定火力,在必要情況下甚至可以在戰艦兩舷同時射擊。隨著作戰行動的持
續,火炮被敵軍炮擊到失去戰鬥力,炮手或死或傷。當過熱的火炮後坐力過強,導致弄斷
了特別用於作戰的兩條駐退索(它們也可能會被敵軍炮擊割斷),就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傷
亡。陸戰隊員和船員會在船艏樓、船艉樓、甲板以及頂桅上使用步槍交火。部署在戰艦水
線上部建築上的迴旋炮和後來的卡隆炮裝填著霰彈,可以用於清掃敵軍的甲板,消滅準備
發起攻擊的登船部隊。只有當兩艘戰艦卡在一起時,才有可能出現登船狀況,如果其中任
一戰艦起火,那麼這樣的狀況對雙方都是十分危險的。相互炮擊有時可能會持續好幾個小
時,直到其中一艘戰艦上的炮手們傷亡過大,導致其射速降低,最終無力繼續抵抗為止。
18~19世紀的“混戰”操艦術意味著攻方用側舷對準敵艦船首或船尾展開掃射,這樣除了
可以極大的發揚己方火力之外,也讓自己船隻只曝露在敵人最少的火砲之下(風帆戰艦船
頭船尾的火砲數量最少) ,這跟16~17世紀的混戰是不同的,16~17世紀的混戰最終目的還
是為了登舷。
戰列艦很少僅僅因為炮火就在戰鬥中沉沒,但戰艦起火之後,要是火災蔓延到火藥庫,就
有可能導致它被炸毀。在船體水線下方遭到敵軍射擊和惡劣天氣的綜合影響下,嚴重損壞
的戰艦最終可能會沉沒。設計不良的戰艦可能僅僅因為本艦火炮射擊就面臨垮成碎片的威
脅。
戰鬥訓令這個被許多作家濫用的術語一開始是很原始的;早期的訓令一開始並沒有區分航
行條令或戰鬥條令,內容也駁雜,裡面可能包含獎賞、艦隊停泊的順序,行政管理等各種
內容。一般來說,條令的有效期很短,其生命週期存活於下一套新訓令出現前,等到下一
次戰役打響前,司令官可能會重新制定他認為合理的新訓令,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了1660
年。等到王政復辟以後,《戰鬥訓令》變成不是一部單獨的著作,而是《女王陛下(後改
為國王陛下)艦隊的航行與戰鬥條令》中的一個章節,漸漸的航行條令和戰鬥條令內容被
固定下來,對艦隊在航行和戰鬥中的所有行為都作了盡可能詳細的規定,包括:拋錨、起
錨、航行和錨泊時應該發出何種信號,如何用燈光區分不同旗幟,霧天如何航行,資深艦
長和新任艦長的船舶在航行時的優先順序如何區分,如何召集軍官;關於技工、領航員、
雙桅小帆船、沿海供應船和單桅帆船的條例,關於火攻船的條例以及如何鼓勵火攻船作戰
的條例。
雖然航行訓令最初是十分原始的,但它們提供了我們手頭唯一的在敵軍並未出現狀況下控
制艦隊的信號資料。航行訓令逐漸開始包括更多的細節,並最終提供一整支艦隊的巡航編
隊完整陣型,還有從一個戰鬥佇列機動為另一個戰鬥佇列的方法。從這些訓令中,我們能
夠瞭解到大艦隊如何搜索敵軍艦隊,準備根據現有多種方法展開成戰列線。到了1653年,
航行訓令與戰鬥訓令成為兩個獨立章節但又能相互對應的一整套文件。到17世紀末航行和
戰鬥訓令更加詳細;但在實際戰鬥中,這個年頭的訓令和作戰信號較1665年約克公爵詹姆
斯或魯珀特親王的主張並無多少進步。
光只有訓令手冊是不夠的;海軍戰術通常情況下是對當代相關軍事領域裡盛行戰術教條的
表達。培訓軍官,讓軍官依照其作戰的訓練手冊和訓令手冊中執行官方戰術教條。然而,
我們從其它領域的經驗中可知,一個系統的實際運轉狀況是不能僅僅參照官方手冊的。它
們所描繪的狀況是永遠不完整的,詮釋戰術教條需要專業實踐,除此之外,它還始終需要
有一種哲學,一種情感,一種傳統,一種成見或信仰,也就是“軍隊文化與習慣”;以此
既激勵使用系統的使用者,又支配他們對教條的解讀。從廣義上講,一個強大的軍隊其官
方思想和戰鬥實踐之間的關係最為接近,一個失敗的軍隊其官方訓與實際就容易脫節。一
支處於衰落之中的海軍是極有可能不斷頒佈或重新頒佈戰鬥訓令和信號。
一位艦隊司令隨身攜帶著訓令,訓令中包含著他進行指揮的條目,明確說明了他計畫追求
的戰略目的(儘管時常用詞過於細緻),在一定程度上還包括實現目標的手段。必須說服
和安撫親王、大臣、艦隊司令和盟國的將領,必須哄騙中立國港口的總督,與此同時,還
有至關重要的經常性需求是用巡航艦保護貿易,為運輸船提供護衛。決定是否交戰,如果
交戰的話何時以何種方式進行,都不是僅僅留意風況並觀察敵軍運動就總能簡單定下來的
事情。
作者: KoujikiOuji (古事記王子)   2016-07-31 10:49:00
推一下 很詳盡
作者: v86861062 (數字人:3)   2016-07-31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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