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海軍戰術演進1588~1667 Part IV

作者: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7-31 17:50:10
17世紀船隻設計的演進
16世紀末期出現了蓋倫帆船;雖然早期的蓋倫帆船如同老式卡拉克帆船那樣,還是保留高
聳的前後艏艉樓,妨礙了航行的性能,但在設計上比起卡拉克帆船還是有所進步的。艏樓
從船艏稍向後移,其前方伸出船艏斜桅,這使得蓋倫帆船能更貼近風向行駛,減少了風吹
向艏樓造成船隻意外轉向的機會。
船尾從圓型改為垂直且較窄的型狀,這樣更能支撐艉樓的重量;艏樓前方的船頭以漸細的
形式向前延伸,並擺上有裝飾的船首像。1575年建造的復仇號改良式蓋倫帆船把船隻設計
推向新的水平。這艘英國船有著較小的尺寸與噸位(好操作)、較高的長寬比(降低水阻)、
與較低的上層建築(艏艉樓被被削平了),所以也被稱作削平式蓋倫帆船。
17世紀的帆具也比16世紀有所進步;風帆也被修剪成較平坦的形式,前桅和後桅也使用了
輔助帆,能更有效率的利用風力以加強航行能力。艏桅上帆被掛在船艏斜桅上,這種新的
方帆被使用到艏三角帆登場為止。能被降下的下桁快速的傳播到其他國家,它能讓下桁延
者桅桿落下,讓船員在必要時可以迅速降下風帆。艏樓前方的前桅向後移動,穿過艏樓上
甲板而豎立著。
船殼形式也有所改變,在水線附近較寬、但越往上越往內縮;這讓加裝在兩舷的火砲能盡
量靠近船中心線,增加了船隻的穩定性,這種向上內縮的形狀也增加了一項優點,讓登艦
肉搏更加困難。
蓋倫帆船在17世紀早期並未被普遍接受,老式的卡拉克帆船仍是大行其道;英國海軍部的
官員拒絕移除前後艏艉樓,因為那會使得「王后與陛下的船」看起來只是隻普通商船;這
種根深蒂固的保守主義可以解釋為何1588年時代的許多主力艦仍然在20、30年後服役。但
時代還是往前推進,最後蓋倫帆船還是取代了卡拉克船。往後的蓋倫帆船雖然尺寸不一樣
,設計哲學有所變化,但這些特點仍被繼續延用,直到全裝帆船消失。
風帆時代的鑄炮材料主要是青銅和鐵。青銅較鐵輕五分之一左右,熔點低,易於鑄造。材
質韌性較好,炸膛往往只是炮身開裂,而非碎片四濺。鑄鐵材質較重,熔點高,鑄造難度
大。如有瑕疵,往往在炸膛時造成驚人的傷亡。因此,鑄鐵炮往往較同等威力的青銅炮管
壁更為厚重,以降低炸膛的風險,進一步增加了其重量。但鑄鐵最大的優勢在於其價格低
廉,16世紀中期價格約為青銅的五分之一,至17世紀中後期甚至只有八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於此原因,16世紀財政拮据的英國首先開始對鑄鐵炮持續投入研究,至17世紀末,海軍
規模的擴張已使任何一支海軍都無力承擔以青銅砲為主的火炮數量需求。當然鑄鐵的技術
也持續進步;16世紀中,鑄鐵只能用於輕型火炮,至17世紀中期已能鑄成24磅加農炮,至
17世紀末已能鑄造36磅大炮。
一種較普遍的觀點認為,無敵艦隊之役中的英軍已使用四輪炮車,可以實現戰場上較為便
利的再裝填。但小約翰.F.吉爾馬丁教授指出,這種想像並沒有任何文獻證據;按照時
人對海軍戰術與艦炮發射的描述,其情形顯然並非如此,再裝填仍需從戰鬥中撤離,這也
是為何英國艦隊於1588年無敵艦隊之役用8字型駛進與駛離戰場。戰場再裝填逐漸實現,
大致要到1620至1630年代,因為直至1617年的戰鬥訓令仍要求發射一輪後撤離戰場。從16
世紀末到17世紀,射速保持著穩定上升的趨勢;1588年無敵艦隊之役中的英國戰艦每小時
可發射1~1.5發;到了第一次英荷海戰時,每小時上升到4發炮彈。
1558~1636英國海軍戰術的發展
對於16世紀末至17世紀早期歐洲列強的風帆艦隊戰術,我們瞭解是不多的。簡單來說,側
舷射擊戰術的發展是落後於造船技術與武器進展。儘管側舷擺上大量的火砲,使用側舷射
擊應該是最合理的安排,但如同16世紀的海戰一樣,當時艦隊仍是排成一隊橫列為戰鬥隊
形,其主要進攻方式還是發射艦首的火砲,希望進行一對一的單挑,然後用接舷登船做為
結束。然而,未了避免西班牙步兵登船。英國人發展出一套最大化使用炮火的戰術。
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似乎對英軍戰術已有相當認識,他在寫給1588年無敵艦隊司令梅迪納
.希德尼婭的信中說:
「敵人在火力強度和彈藥補給的數量上佔有優勢,所以他們將會與我們保持距離。我們必
須發起攻擊,在近距離抓住敵船,然後盡你所能繼續以這種方式作戰。要小心他們會佔據
上風處,然後擊沉我們。」
根據當時沃爾特.雷利爵士與他的堂弟威廉.喬治爵士的命令,英國戰艦排成數個縱隊,
在各隊旗艦的帶領下,由上風處駛向無敵艦隊,在火繩槍射程(150~200碼)內開火,然後
轉向駛離,如同畫出一個阿拉伯數字8。 另外英軍還使用了8艘縱火船。雖然沒造成直接
西班牙艦隊的損失,但他們對敵人造成了相當大的混亂,甚至引起恐慌,導致接西班牙艦
隊從加萊錨地撤出,失去了凝聚力和控制力,再也沒能恢復過來,然後在第二天的颱風中
損失慘重。
英國勝利的教訓在歐洲散播的很慢。例如在1592 年,義大利人由基尼由.堅提裡尼
(Eugenio Gentilini)的教科書《完美炮手》(The perfect bombardier)仍然宣稱「海軍
的用處不是在遠距離砲擊敵人;應該是撞擊並登上敵艦。」
雖然1618年某位英國海軍部官員說道:「經驗教導我們在今天的海上戰鬥中幾乎不可能登
艦肉搏…而主要是依靠大型火砲擊毀敵人的帆桅,撕裂、打歪、洞穿敵艦,因此陛下海軍
的優勢依靠的是,在船隻負載的極限上,維持足夠數量的重砲裝備。」但沒什麼證據說明
這樣的建議有被遵循過。英國海軍在斯圖亞特王朝時期失去伊莉莎白時代的銳氣,查理一
世以建造少量、巨大、華麗的重型戰艦來誇耀武功,以宣示英國在北海的主權;但實際上
那些華麗的戰艦靈活性很差,冬天和海況差的時候都無法出海。以海上君主號來說,它號
稱當時世界上火力最強的戰艦,也是世界上第一艘排水量達到1600噸的三層甲板戰艦,設
計製造於1636年,然後在1637年10月下水,艦體長51米,寬14.7米 ,高23.17米,船上的
雕刻都由宮廷畫師凡·戴克親自設計,並全部包了金箔,這艘超級戰艦花費了66000英鎊
,這個數字足夠造出11艘裝載著40門火炮的戰艦。在設計師菲尼亞斯·佩特父子的原本規
劃中,海上君主號應當只安裝90門火炮,但查理一世將火炮的數字增加到了104門,其中
有24門鑄鐵炮是當時口徑最大的火炮,可以發射42磅實心彈,所有火炮的重量加起來一共
有153噸之多,由於火炮太重,影響了戰艦的機動性,威廉.蒙森爵士對它的評價是幾乎
無法操縱;1660年,海上君主號被迫減肥,一層炮甲板被拆除,改為兩層甲板。
這些作為的影響就是查理一世時代的海軍行動就是一場場的災難,主因就是戰船的設計不
良,在北海難以駕馭。1625年10月遠征西班牙加迪斯的英國艦隊總司令愛德華.塞西爾子
爵尖酸的評論道:「我發現那些大船(尤其是比較老式的)的火砲都超載了,不適合攻擊性
的作戰,比較適合窩在家裡防禦」。他的旗艦,皇家安娜號和皇家方舟在西班牙海域難以
航行,必須把一堆裝備丟下海。所以他建議「船要小而堅,不要華而不實,比較適合“旅
行”」。然後國王查理一世為了王室收入與海軍軍費在稅收上與國會發生衝突,引發了兩
次內戰,最後的下場就是被克倫威爾吊死。
注:斯圖亞特王朝時代的戰船分類並不是18世紀時一二三級戰列艦、四五級護衛艦的分法
,它分為四級,基本上是以船員數量而不是噸位與炮數來分類。1660年後開始改用火炮數
量來分類。
等級 船隻類別 武裝
1 皇家船(Royal Ships) 安裝42~55門火炮
2 大艦(Great Ships) 安裝38~40門火炮
3 中型船(Middle Ships) 安裝30~32門火炮
4 小型船(Small Ships) 少於30門火炮
戰術的演進也一樣緩慢;子爵於1625年頒發幾條訓令,其大意如下:
1.艦隊由三支分艦隊組成,每支分艦隊12艘戰艦,其下又分為三個分隊,每隊3艘戰艦;
另外還有3艘的戰艦作為總預備隊。以三艘為單位進行攻擊和撤離。
2.一道參與遠征的盟軍荷蘭艦隊被佈置於英國上將的右舷(這是較尊貴的位置),執行他
們自己的陣型與命令。
3.艦隊總司令被佈置於前衛而非中央。
4.中將的分艦隊位於英國上將的左舷,後衛的分艦隊則作為總預備隊。對戰鬥方法並無特
別強調,除了每支分艦隊的9艘戰艦“應該按照艦隊表的分組,以三艘為單位進行攻擊和
撤離
5. 如果敵艦逃跑,各分艦隊指揮官應緊隨其後,並派出分艦隊內相當數量的、最為合適
的戰艦進行追擊,擊沉或奪取逃跑的敵艦。但若沒有分艦隊指揮官的指揮,任何戰艦不應
進行此類追擊(預防艦長們為了戰利品擅自展開追擊的行為)。
6. 若敵軍陷入混亂,我軍後衛艦隊應以全部兵力投入並繼續交戰直到取得戰果。
7. 從上風發起攻擊,上將對付敵軍前鋒,中將對付中軍,少將對付後方追擊的敵艦。
這些命令在作戰會議上被批評太過理想化,有人說到:「分析這些訓令,我們可以發覺其
實跟陸軍的戰法並無兩樣,它給每艘戰艦規定了特定的分隊、階級與位置,然後命令它們
前進與作戰。這點很難被執行,因為它沒有考慮到航行中的船隻在大海上維持這樣隊型的
困難度。」
1636年,阿爾傑農.珀西爵士成為英國艦隊統帥,他發佈了10條訓令。
第1到第3條: 9艘戰艦平均分配給自己、前衛指揮官與後衛指揮官。每位分艦隊有旗艦外
加兩艘戰艦。
第4條:戰艦彼此間要留有適當距離,為開火射擊留出空間。
第5條:如果總司令被縱火船攻擊,鄰艦應提供掩護、擋住敵軍,為他爭取自救與滅火的
時間。
第6條:當任何戰艦陷入被俘危險中時,鄰艦應予以救援,即使這會讓敵艦逃脫。
第7條:當戰艦被擊中水線下方、或失去一根桅杆或帆桁、或火炮過熱無法射擊時,鄰艦
應予以救援,從前方或後側攻擊與友艦作戰的敵艦。
第8條:艦隊中的中將應首先接戰,鄰艦應予以支援。
第9條:任何一艘戰艦都不應追擊落跑的敵艦,應該“自主地攻向你看到的敵人抵抗最激
烈之處,削弱他們用來對抗我們的力量。”
第10條:海戰的不確定性使得明確的訓令無法給出;我們在加入戰鬥前,我們並不知道敵
人如何運作,也會發生許多突發事件,每位艦長應該利用自己的判斷力和勇氣處理之。
這套訓令比起以往的版本,幾乎解決了追擊受創敵艦與支援受創友艦間的任務衝突。同時
,擊潰敵軍抵抗核心的優先於對逃跑的敵艦發起追擊,艦隊整體的重要性淩駕於個別戰艦
的命運。這也許是第一套”真正”的英國海軍戰鬥訓令,十條中的每一條都跟戰術安排與
戰鬥執行相關。
儘管如此,當時英國海軍戰術仍很不明確且糢糊不清。納撒尼爾·巴特勒艦長於1685年出
版了《巴特勒的對話》[註]提到,“找不到一句話一個詞描述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法國
人、荷蘭人和英國人自勒班陀海戰以來所有的戰鬥的方法或他們任何一方的戰鬥陣型。”
不過他還是寫下自己對當時英國斯圖亞特王朝海軍的觀察。他寫道「一支艦隊分為三支分
艦隊,除非包括一百艘或以上的艦船,就該分為五支,多出兩支作為前衛或中軍的輔翼與
剩餘艦隊的後衛。」「每支分艦隊分為三支分隊,再加上相當於三分之一兵力的預備隊。
為了避免混亂與碰撞,他們在戰鬥中或三艘一組、或五艘一組地衝鋒、撤離,而預備隊隨
時準備救援受創的友艦。」「一支小艦隊僅以一條陣線接戰,指揮官位於艦隊最中央之處
,而總指揮位於他們的最中央之處,兩側都有最強的戰艦提供掩護。對於其他較弱的友艦
,這些戰艦在戰鬥中有一項特別職責,即在各種情況下提供支援和救援。一支大型艦隊或
許也能遵循相同的戰術,當海面足夠寬闊時,最強的戰艦應該位於最靠上風之處,因而能
夠解決下風處的其他較弱友艦。」「對於小艦隊,傾向選擇舊式的混戰,而對大艦隊,則
更適於三、五艘戰艦一組的團體行動,想必會組成縱隊。他對縱火船沒有多少信心,儘管
他明知其在1588年戰役中的重要性,原因僅僅是縱火船攻擊需要一系列環境條件的配合才
能奏效。」
註:文體採用一位上校與將軍之間的對話,對1634到1643間英國斯圖亞特王朝的海軍生活
有詳盡的描述。如何管理,維護和並指揮一艘船及其團體,如何安排人員和其他成員的具
體職責,還有食物,支付薪水,掠奪與使用武器裝備的各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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