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英荷海戰中的英國海軍戰術發展
英國國會於1649年處死查理一世,成立共和國政府,但軍閥克倫威爾在1653年解散了國會
,自封為護國公,英國重新陷入軍事獨裁。克倫威爾上臺後,通過增加稅收和關稅,以及
出售充公土地的方法讓英國政府每年的收入增加到200萬英鎊。艦隊經費不再依靠臨時的
“船隻資金”來支付,與此相反,克倫威爾向海軍承諾,每年會投入40萬英鎊從事海軍建
設,海軍成了共和國財政中最為龐大的支出。
單單1649年,克倫威爾就下令建造了77艘以上的巡航艦,在克倫威爾的大力支持下,英國
海軍戰艦的總數達到了157艘,總噸位是斯圖亞特王朝的數倍之多,海軍人員達到3萬人,
英國擴充海軍的速度,在整個世界都是最快的。
然後英國的造艦政策也進行了修正,雖然還是以重型戰艦為主,但不再興建海上君主號那
樣誇張的巨艦;新建的戰艦大部分被限制在1000噸左右,長寬比較長,上載火炮6~70門,
船上基本沒有裝飾,在火力與機動性上取得較佳的平衡。
在英國內戰期間,王党勾結西班牙海軍和法國海軍派出大量私掠船襲擊議會軍,為了掃蕩
私掠船,同時也為了和潛在的敵人-荷蘭海軍抗衡,英國建造了大量巡航艦[注],英國的
巡航艦有多種類型,最大型的巡航艦甚至有雙甲板、60門炮。
注:那時的巡航艦(frigate)與其說是一種艦種,不如說它更偏向為一種設計哲學。相
比於斯圖亞特王朝時期船隻的長寬比3比1,護衛艦的長寬比達3.5比1以上,取得較佳的控
制性與較快的速度。
在軍隊組織架構上,英國海軍還成立了海軍委員會。原本的海軍部和新的海軍委員會全直
屬國會,海軍委員會負責處理一般日常的行政事務,如建造船隻、招募人員、後勤供應等
,同時海軍委員會還要監督各地的海軍,各地海軍每週都要向海軍委員會彙報工作。海軍
部則負責作戰指揮與制定戰略,有12~15名成員,每週進行一次例會。並任命經驗豐富的
將軍擔任海軍上將擔任艦隊指揮官。
1649年2月,五十歲的的羅伯特·布萊克上校、三十九歲的理查·迪恩上校和五十歲的愛
德華·波帕姆上校被任命為海軍上將。他們都是新模範軍派來支援海軍的,其實是克倫威
爾為了加強海軍的控制而安插自己的人馬,因為海軍曾經叛變過;1648年5月國王被拘禁
之時,一支駐紮於肯特的艦隊發生嘩變,投奔了海外的王軍陣營。新模範軍的加入給原本
組織鬆散、由貴族和老水手控制的英國海軍帶來了清教徒的嚴格組織紀律。他們為海軍確
立了一系列軍規軍紀,讓英國海軍脫胎換骨變成與以往不同,紀律作用將在未來的戰爭中
發揮優勢。
第一次英荷海戰是交破與護航的對決;英國的重點在打擊荷蘭的商船隊,然後封鎖荷蘭的
經濟。荷蘭的重點在於幫商船隊護航,只要商船能回到荷蘭港口,就是勝利。英國在地理
位置上佔有絕對優勢,因為不管商船從那裡來,回到荷蘭一定要經過英吉利海峽與北海,
英國艦隊只要在那邊以逸待勞就好了;第一次英荷海戰大部份的交戰地點都發生於此。
雖然許多學者進行相關的研究,但大家對英荷戰爭前四場海戰的細節其實所知甚少,當時
留下的紀錄不多,往往是些殘缺斷片,那時施行的是混戰戰術;一方可能搶占T位,然後
向對方砲擊;雙方也可能會穿插對方的艦隊,然後進入亂鬥,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登舷。
艦隊指揮可以說是”簡單的” ,大家只要跟隨司令往前衝就好;艦長或分隊司令可以任
意離隊去追求戰果或撤退,可以說毫無秩序可言,這些現象在荷蘭方非常普遍。
《航海時代的海戰》一書的作者布萊恩.康舒妥認為更有可能的是採用下面這種戰術;雙
方分別佔據上下風位置,用多路並進的方式排成一字横阵,彼此船頭面對船頭。在戰鬥中
,雙方船隻交錯穿過對方的佇列,以側舷開火,隨後越過對方船頭,轉向,然後雙方位置
互換,多次重複上述動作。小約翰.F.吉爾馬丁教授的論文《近代早期的海戰軍事革命
:技術源頭、戰鬥結果和戰略後果》中提到傳統的蓋倫帆船交戰方式是:
「搶到上風,用船頭的火炮射擊,再用舷側射擊;越過敵船時用船尾的火炮攻擊;在清理
好炮膛能夠重新裝填之前,調整航向回頭,用另一側的舷側射擊。如果有機會登船的話,
就最好抓住機會,登船並奪取捕獲賞金和戰俘終究是首要目標。」看來這兩個資料可以互
相應證。
在戰爭初期,英國海軍顯然沒有真正的戰術系統,它的艦隊組織只包括由三支分艦隊組成
的艦隊,分艦隊司令們指揮著他們的分艦隊,分艦隊乃至單獨戰艦則根據命令互相支援,
所有的進攻都要盡可能從上風方向發起。
第一場戰役是1652年5月的多佛爾海戰,雙方主帥是英方的羅伯特·布萊克上將與荷方的
特羅普上將。這是一場在多佛爾的外海進行的遭遇戰,所以也不沒有什麼事先計畫好的作
戰計劃,最後荷方損失兩艘船後退出戰場。
第二場戰役是1652年8月的普利茅斯海戰,英方喬治·艾斯丘爵士率領45艘船遇上幫60艘
商船護航的荷方中將米歇爾·德·魯伊特爾 (兵力為23艘戰艦和6艘縱火船)。文獻中提到
英國據上風位置打算衝入荷方隊伍,但德·魯伊特爾中將不停發射鏈彈掃蕩英軍的桅杆和
索具,拖慢了英艦的速度,然後邊打邊逃。最後英方放棄追擊,荷蘭商船安全的駛入大西
洋。
在1652年10月的肯特諾克沙洲海戰中,英國以戰艦68艘、2400門火炮和10000名船員,對
付荷蘭的62艘船、1900門火炮和7000名船員。一開始荷方略有優勢,但在荷軍內鬨與英軍
較強大的火力下,荷軍以損失2艘船失敗收場。
而10月的鄧傑內斯海戰中,對其海戰的描述更像是場騎士的對決。布萊克上將的旗艦凱旋
號再次遇上特羅普上將的旗艦布雷得羅德號,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在兩人的單挑上,關注著
指揮官個人命運的變化。荷軍小勝一場,奪回了制海權。
跟許多人所想的不一樣,戰列線戰術在1653年3月的波特蘭海戰只是不經意的為之,其證
據是戰鬥開始前八天,布萊克、迪恩和喬治·蒙克上將發佈新的九條訓令,裡面沒有提到
任何有關戰列線戰術的字眼。不過波特蘭海戰還是一場極為重要的海戰;英軍第一次把艦
隊分成前鋒(白)、中央(紅)、後衛(藍)三個分隊,英軍在此戰中第一次局部使用了新型的
戰列線戰術,利用自己在火炮上的優勢,把船排成一排,用側舷的火炮和荷蘭人對射。荷
蘭人雖然精於混戰,一直想要靠近英軍進行登舷,但在對方炮火的打擊下無法如願。
更重要的是在波特蘭海戰後,布萊克、迪恩和喬治·蒙克上將發佈了兩套新的訓令,分別
為《艦隊在航行中的隊形規範》(簡稱《航行訓令》)和《艦隊在戰鬥中的隊形規範》(
簡稱《戰鬥訓令》)。這是第一次把航行訓令與戰鬥訓令分開,以兩套互相獨立但互相配
合的法規同時發佈,因而奠定了後來將航行訓令和戰鬥訓令作為獨立法規發佈,但合併在
一本書中的做法。此外,這套訓令裡絕對只含戰鬥或航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那些無關的
大雜燴全被省去。
航行訓令共二十一條,有十二條全部或部分與夜間巡航有關,有十六條提到了船艦間信號
溝通的形式。這些條款主要是考慮到讓艦隊在白晝和夜間都保持行動,其中沒有提到任何
搶風、調頭的信號,也沒提到如何通知某一分艦隊航行方向的相關通信模式。雖然如此這
是一個新時代的開端。在這些基礎上,未來將發展出當敵軍出現時己方的戰術佈置與巡航
陣型準則。
戰鬥訓令更為簡短,只在十四條。其內容包含一些如何處理火攻船或航行時上將、中將與
少將該處於何種位置等相關事宜。儘管存在不足之處,但這兩套訓令具備相當的革命性,
這不僅是因為它們的形式與內容,也讓每一位閱讀過這兩套訓令後知道一套標準程序作業
(SOP)讓他們有所遵循。
至於新訓令的出處,似乎很有理由認為它是處於蒙克的強烈影響之下,這是蒙克首次出海
,他則是當時僅次於克倫威爾的英國二號軍人,其實戰經驗而言還要勝於克倫威爾。他曾
在低地國作戰,參與了1625年的遠征西班牙加迪斯行動,為查理一世在愛爾蘭作戰,並站
在保王党一方加入內戰,然後被俘。布萊克在波特蘭海戰中收了重傷,迪恩看上去對海軍
行政管理更感興趣,卻不甚注意戰術,不過這推斷也僅僅是猜測。對那時的蒙克而言,此
舉可能是出於希望給予充斥著許多商船和商人的艦隊有更多主動精神,能更加好戰。此外
,由於蒙克擔任過步兵與炮兵軍官,他把陸軍重視火力與紀律的概念帶入海軍,設計一套
新戰術讓艦隊能毫無掩藏地發揚出全部火力。
不可避免的下一場戰鬥是1653年3月的加巴德沙洲海战,它是第一場英軍真正使用戰列線
戰術的海戰。相關資料記載者英軍戰術與昔日不同;蒙克上將和迪恩上將的旗艦“決心號
” 的艦長理查·萊昂斯表示:「我們的艦隊以較之過去更好的陣型行動,一艘接著一艘
行駛。」
儘管相關資料的記載不夠詳細,其中卻包含了足夠的資料,足以證明英軍戰術與昔日不同
,而且有所改進。蒙克上將和迪恩上將的旗艦堅定號的艦長理查·萊昂斯表示「我們的艦
隊以較之過去更好的陣型行動,一艘接著一艘行駛。」還有一封從海牙寄到正在哥本哈根
流亡的“我的溫特沃思勳爵”的信中提到:
英軍始終處於上風位置,在距離敵艦半小時航程遠的地方,排成自己所希望的縱列作戰陣
型,然後在距離敵艦大約火炮射程一半[註]的地方猛烈轟擊荷軍一整天,成功取得了擊沉
兩艘荷軍戰艦的戰績。次日,英軍繼續排成縱列,在距離火炮射程一半的地方阻擋荷軍,
使其無法登艦,一直持續到英軍發現荷方艦隊秩序混亂,就派出小型船隻進行登舷,然後
將其俘獲。直到荷蘭艦隊接近奥斯坦德的时候,英軍才脫離戰鬥。
註:火炮射程約200~300碼。
英軍在風向上佔有優勢,擁有更多更大的火炮,也比荷軍更有紀律,能遵循分艦隊司令的
指示,保持隊型在原位置上不斷的開火,不會看到可趁之機就任意離隊。他們利用了這些
優勢,只利用火炮和荷軍周旋;總之他們利用隊形良好的戰線投射出的火力擋住了荷軍。
當荷軍發現他們處於不利之處時,想辦法轉換成有利的風向,但英軍利用風向優勢仍然阻
止了荷軍。
在荷蘭方面,一切努力似乎都旨在立刻求得登舷近戰;畢竟老式混戰中,登舷是唯一迫使
敵軍投降的方式。這與納爾遜的混戰戰術不一樣;十八世紀末期納爾遜復興混戰戰術,但
僅僅以此作為破壞敵軍陣型,阻止敵軍逃跑的方式,登舷到那時已經不是標準的作戰方式
-雖然納爾遜在聖文森特角海戰中漂亮的以登舷俘獲了敵艦。
最後一場海戰是發生於1653年7月31日的斯赫維寧根海戰。迪恩已經在加巴德沙洲海戰中
戰死,布萊克上將因病登岸休養。因此蒙克成了英軍方面的唯一的一位上將;荷蘭人則由
特羅普上將指揮,協助他的是德·魯伊特爾中將和德·威斯中將。這場海戰是英軍的壓倒
性勝利,特羅普於此役戰死。戰鬥細節存在若干描述,其中丘比特上校的記載裡面滿是“
衝鋒”字眼:
「我們朝著他們轉向,穿過了他們的整支艦隊,讓一部分敵艦處於我方艦隊一側,另一部
分處於另一側……我們剛沖過敵方戰艦,就緊接著繼續轉向,他們也朝著我們轉向,靠得
很近的相互穿插過去……雙方一旦互相沖過,就立刻再次轉向,荷蘭人還處於下風,我們
緊咬不舍……我們這次分割了一些沒有航行到我們上風方位的敵艦……我們朝著他們轉向
,他們也朝著我們轉向,這次是雙方最為拼命的戰鬥,之間幾乎近到長矛可以捅到的地方
……在這次最後衝鋒中,我方戰艦時常距離敵艦極近,我們的上將這會一定得對這煩惱不
已,我方的所有戰艦肯定也是這樣……」
另一位目擊者西奧菲勒斯·薩謝弗雷爾這樣寫道:
「我們與敵軍整支艦隊交戰,從敵方艦隊當中沖了過去,隔開了許多敵艦;敵軍出動了三
四艘火攻船,但是(在我們上帝的保佑下),他們並未給我們造成任何傷害。此後我們再
次轉向航行,又一次沖過了敵方艦隊,接著是第三次。」
在這些記載當中,看起來根本不存在任何戰列線戰術,哪怕連最細微的證據都沒有。與此
相反,它們看上去更像前文所提到的老式混戰戰術;雙方分別佔據上下風位置,用多路並
進的方式排成一字横阵,彼此船頭面對船頭。在戰鬥中,雙方船隻交錯穿過對方的佇列,
以側舷開火,隨後越過對方船頭,轉向,然後雙方位置互換,多次重複上述動作。
雖然斯赫維寧根海戰沒有任何使用戰列線的證據,1654年3月由布萊克重新發佈的新戰鬥
訓令也沒提到戰列線戰術,但戰列線思想卻必定已經確立起來了。到第二次英荷戰爭爆發
時,戰列線戰術已經明確成為必需戰術,其證據便是規定在接敵之前艦隊要預先列成戰列
線。
第二次英荷海戰中的英國海軍戰術發展
為了在海上與荷蘭爭霸且為了平亂與打擊西班牙,共和國同時維持一支強大海軍與一支強
大陸軍。外加整個英國共和國時期可以說是連年打仗,1649~1650遠征愛爾蘭、1650~1651
入侵蘇格蘭、1652~1653第一次英荷海戰、1654~1660年斷斷續續的英西戰爭,可以說是窮
兵牘武至極;軍費讓共和國破產,政府發不出軍餉。等到1559年克倫威爾死後,克倫威爾
之子壓不住軍隊與貴族,國會議員們迎回了查理二世。1660年5月,查理二世在多佛登陸
,回到倫敦。於5月29日正式加冕為不列顛國王,史稱「王政復辟」。
在首席大臣愛德華.海德的斡旋下,查理二世赦免絕大多數的圓顱黨人,只處死了九名法
官,因為他們當年簽署其父王查理一世死刑命令,同時承認內戰後的產權變動,几乎以不
流血的方式取回了政權。
而多數英國人在經歷克倫威爾獨裁嚴酷的五年統治之後,厭惡這禁止一切娛樂的清教徒生
活,以熱切與愛戴的心情支持查理二世即位,慶祝道德解禁與美好傳統的回歸;好笑的是
當年差不多也是同樣一批人擁護克倫威爾上台,並支持吊死查理一世。
英國海軍恢復了財政能力[註],那時英國海軍可以說是將星如雲;國王的堂兄魯伯特親王
、喬治.蒙克上將(就是第一次英荷海戰的那位喬治.蒙克) 、愛德華.蒙塔古上校 (第
二代三明治伯爵,三明治發明者的先祖)、威廉.潘恩爵士皆是上上之選;國王的弟弟,
年僅27歲的約克公爵詹姆士雖然沒有任何海戰經驗,但未來將會證明他的出眾能力。
1660年的英國海軍軍官們是在英荷戰爭中成長起的第一代海軍職業軍官;他們出身平民,
本是熟練的水手,又接受過布萊克等人的專業軍官培訓。在戰列線尚未為他國接受的當時
,只有他們知道如何以新式戰術擊敗敵軍。熱愛帆船航海的查理二世是海軍事務的行家,
他雖對舊軍官頗為猜忌,卻也知道這是目前的唯一選擇;清洗了他們,便沒人能操縱海軍
。
此時,圍繞復辟後海軍將領的選拔,海軍與宮廷內正好發生了所謂的“紳士與油布”之爭
。
持“紳士”派的觀點者多是國王身邊的貴族士紳,他們認為擁有榮譽感的貴族青年天生
就具有領導能力,適合擔當軍事統帥。而所謂“油布”派,則是皮普斯等海軍官員,認為
身披油布衣、航海經驗豐富的老水手才能勝任海軍軍官。國王和約克公爵都清楚海軍的需
求,但在王政復辟後的政治格局中,他們更需要團結掌握著議會的貴族勢力。歐洲貴族家
庭有著這樣一種傳統,長子繼承家業,次子與三子需要在教會或軍隊中謀一出路;教會職
務有限,而英國陸軍的規模也在復辟後被議會極大的壓縮,龐大的海軍及其中的官職便成
了王室籠絡全國士紳的重要籌碼。
為了平衡海軍與政治的需求,1661年,查理二世與約克公爵做出了折中而巧妙的決定:選
拔貴族子弟接受海軍職業訓練,將之培養為貴族職業軍官。依照這一制度,獲得國王許可
令的貴族少年將成為海軍的志願者,在指定戰艦上擔任海軍見習生(midshipman)之職——
這一職務本由經驗豐富的高級水手擔任,因其工作位置在船隻中部而得名。志願者們受到
各自艦長的教導和考核,在鍛煉數年後即可提拔為較低級的正式尉官,隨後便依其功績逐
級晉升為艦長和將軍。在今天的詞典裡,midshipman一詞多譯作海軍學員或海軍見習生,
這一詞義便是源於此時。這便是後世為皇家海軍培育出一流軍官團的海軍見習生制度的雛
形,也是英國海軍貴族化的開始。
按照1670年代斯圖亞特王朝的設想,貴族入海軍都是正式軍官系統[註]。但是非貴族出身
也可以做到正式軍官,比如加入海軍的商船船長,不過“艦長兼任航海長”就到頂了,只
可以擔任一些小軍艦的艦長,再往上就上不去了;而貴族就可以從尉官、艦長一路做到元
帥。
註:
海軍成員分成三種,commission officer/ warrant officer/ crew。commission
officer裡面是從尉官到元帥的正式軍官,warrant officer就是航海長、醫生、木匠、炮
手這些技術軍官,crew就是水手。
註:克倫威爾以短期債券的形式籌措軍費,雖然短時間可以募到一大筆錢,但一起爆發的
還款壓力讓共和國財政破產。王政復辟時期採用長、短期債券並用的方式籌措軍費,短期
債券用於臨時開銷(例如:戰爭支出),長期債券用在平日的艦隊維持,然後以稅收慢慢攤
還,因為平日的艦隊維持才是最大宗的軍費支出。透過這種槓桿平衡,雖然王政復辟時期
也有財政緊張,但不會出現破產。當然只需要維持大海軍外加議會控制了預算讓國王無法
隨意發動戰爭且政府擁有更好的收稅手段也是財政不破產原因之一。
1664年的整個秋冬,英國艦隊都在朴茨茅斯港休整,11月9日,詹姆士抵達艦隊並接管了
指揮權。11日,他將艦隊分為三支分艦隊,並在16日與22日發佈了新的航行與戰鬥訓令。
航行訓令與之前共和國時期的大同小異,只是以上將取代了之前的將軍頭銜,此外增加了
在白晝與夜間棄錨漂流的命令。而《為了國王陛下的艦隊在戰鬥中更為有序的訓令》(即
戰鬥訓令)包括十六項條文,與共和國時期的訓令也十分類似。不同之處在於第二條與第
三條,共和國版本的第三條要求“艦長保持直線,與司令官一道組成一道戰列線。“被改
成要求艦長“使他們自己進入戰前命令中指定的位置與序列”(第二條)與“按照指定的
陣型與敵人交戰” (第三條)。其第十五條、十六條是全新的;它規定了在左舷或右舷
逆風時組成縱隊的情形,並規定當戰艦進入合理交戰距離而不開火的指揮官應受到軍事法
庭的嚴厲懲處。
這些戰鬥訓令顯示了當時的艦隊組織:艦隊分為前衛(白)、中央(紅)、後衛(藍)三個分隊
,每隻分艦隊再分成前鋒、中央、後衛三部份,分別由一位前鋒司令、一位中央司令與一
位後衛司令指揮;每艘船的戰鬥序列位置事先就被指定了。另一項證據來自1665年2月1日
愛德華.蒙塔古從唐斯出海時額外發佈了5條訓令,第一條是 “如有時間,艦長們即按照
事先已發佈的分艦隊航行或戰鬥序列進行航行“。在那個年代戰鬥序列還是一樣新規定,
其目標是為每艘戰艦指定其戰列線的位置。艦長們應儘快事先組好戰列線以避免開戰時自
己無法抵達正確位置。
1665年4月10日詹姆士又發佈了新的訓令,其目的似乎是增強艦隊的戰鬥紀律性,同時試
圖建立一些簡單清晰的戰術原則;其第一條訓令,指揮官被明確要求“應盡力將艦隊保持
為一條縱隊,盡可能地保持戰前預定的戰鬥序列。”第四條提出,戰艦應在天氣合適時在
半鏈(一鏈為十分之一海哩,半鏈約90米)距離上同敵人交戰。第二、三條則規定”如果艦
隊要迎擊從上風駛來的敵人,先導艦隊應駛向敵軍艦隊的首端,如果艦隊迎擊來自下風的
敵人,則指揮官們應盡力將艦隊的戰列線並保持緊靠上風的位置。”由此可知自1665年以
後,使用戰列線戰術且固定戰鬥序列是十七世紀海戰戰術最重要的進步之一。
而第六條:在敵軍主力潰逃或被癱瘓之前,陛下艦隊中的任何戰艦都不應追擊任何少數的
敵艦。第七條:任何戰艦的追擊行動都不應超出旗艦的視野,所有追擊戰艦必須在夜間返
回。
第八條:被癱瘓的戰艦,如果沒有陷入沉沒或被俘的危險中,便由最後方的友艦加以救援
,而艦隊的其他部分應通過痛擊敵人的方式支援我方受創戰艦。這些禁止單艦追擊敵軍的
規定
則被後世學者批評造成戰列線戰術僵化的罪魁禍首,充滿形式主義;赫伯特·里士滿上將
批評到:
「掌握一支艦隊並以獲取全面勝利的原始概念與這種糟糕的形式主義混而合一,造成艦隊
只是為了在攻擊下保全自己,這樣的觀點在漫長的和平時期成為主流,使防禦淩駕於攻擊
。」
然而,譴責當時這些訓令條文是沒有道理的。“形式主義”一類的詞語只能用於形式與秩
序多少已經存在的場合中。但問題是形式與秩序在當時並沒有出現;戰鬥序列的概念才剛
剛被接納。
但也有一些學者對此指控提出相反看法;P.H.哥倫布認為把船排成一列直線就能輕易避
開縱火船這些恐怖的東西。布萊恩.康舒妥認為這種限制機動的命令是合理的;因為17世
紀中葉的英國艦隊由100艘乃至更多的軍艦組成,裡面混合商船與戰艦,這種命令是防止
商船的船長為了賞金去追逐一艘受創敵艦而導致編隊隊形被破壞,這種現象在第一次英荷
戰爭中的個別艦長中很常見。
他們說的沒錯;1665年的英國艦隊中,106艘戰艦之外還有19艘徵用商船,這樣多的船隻
、素質不一的艦長無論在哪一方面,都極難保持任何的凝聚力。將領們深知那些貴族艦長
們或徵用商船艦長們不可靠的本性,一心只想著俘獲戰利品,通過登船奪取敵艦獲取榮耀
的誘惑,其危險度如同忘記自己的戰術角色而投入對敵軍輜重盲目攻擊的騎兵一樣,如果
允許艦長們私自單艦決鬥與小組混戰,然後造成整體陣型混亂,其害處遠大於”保持”的
固定戰鬥序列,其第一次英荷海戰就可以看到混戰、無序的害處。
第一~二次英荷海戰催生了戰列線戰術,英荷戰爭的艱苦戰鬥經經歷既導致了戰鬥中戰列
線戰術地位的鞏固。就英荷戰爭案例而言,他們在戰術效能上面臨的最大障礙是作戰艦隊
規模,考慮到戰列線上有超過百分之十的船隻是臨時雇來商船的情況,缺乏凝聚力的情況
就更是嚴重。在1650年之前的艦隊指揮是”簡單”的,大家只要跟者總司令的命令往前衝
就好了,然後進行混戰,向敵人登舷。而戰列線時代船艦數量更多,大家還要保持固定戰
鬥序列,指揮的難度是比以前高的。
因為艦隊規模是如此龐大,單艦縱隊的隊型會把整隻艦隊拉的很長,往往隊伍的長度超過
6~7海里以上;加上北海或英吉利海峽常有濃霧,分隊司令往往抱怨自己看不到總司令的
信號。戰艦只能跟隨自己的分隊指揮官移動,有時分隊指揮官漏掉了艦隊總司令的命令信
號而自行其事,自然總司令無法執行精密複雜的戰術動作,因為戰術控制的前提-凝聚力
與良好的協同訓練都無法實現。不過,有一點非常清楚,英軍指揮官的目的在於擊敗敵軍
,而且戰術不過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
由於英軍艦隊部署在距離荷蘭港口和錨地距離相對較近的地方,一般而言,艦隊出港後沒
多久就進行作戰,戰後立即返回基地進行維修,不會有長時間的航行,自然也無法藉此鍛
鍊出整體合作。
組織一支中型規模、秩序良好的艦隊與掌控一支規模龐大的、難以維持秩序且戰術執行能
力不明的艦隊完全不是一回事,納爾遜時代能做到混戰與精密複雜的戰術動作,是因為他
的同僚皆經過良好訓練、素質統一,而且更重要的一點,就是那時艦隊的規模都比較小;
納爾遜在特拉法加海戰只指揮27艘船;而十七世紀的艦隊司令們是沒有相同條件的。當然
十七世紀的將軍們也知道戰鬥訓令只是一種理想中的完美,有時實際執行起來天差地遠。
因此,如果敵人的艦隊在某些區域開始出現小規模潰逃,不管是受創、喪失戰力、士氣低
落還是某種詭計,出於常識,指揮官只能將力量完全集中于敵人的主力上,盡可能奪取、
擊沉或癱瘓盡可能多的敵艦。
切斷戰線、突破敵陣,分割、衝鋒,或是穿過敵軍戰列線這些混戰戰術讓己方的炮火在這
種情形下無法集中於某一目標,這些作為無法取得任何明顯的戰術優勢。只有固定戰鬥序
列的戰列線戰術能把大量的火力集中於某一目標;戰艦的艦體十分堅固,只有水線上的持
續打擊能使之開裂漏水,讓戰艦失去速度和機動能力,成為艦炮與縱火船的靶子。但即便
如此,被重創的戰艦也可能退出戰列線,安全返回母港。
雖然內政無事平和,但英國與荷蘭在商貿上的磨擦與競爭還是越演越烈,最後爆發了第二
次英荷海戰。第一場戰役是1665年6月13日的洛斯托夫特海戰。奧布丹指揮的荷蘭艦隊攻
擊詹姆士率領的英國艦隊,雙方在英格蘭東海岸外的洛斯托夫特展開戰鬥;荷蘭艦隊有
103艘戰艦、4,869門火炮與21,613人,英國艦隊有109艘戰艦、4,542門火炮,兵力為
22,055人,雖然荷軍火砲較多,但口徑上不如英國艦隊。此役荷蘭慘敗、折損17艘船,
2000多人被殺、2000~2500人被俘,主將奧布丹陣亡。英國大勝,僅損失1艘船,300~500
人死亡。這是荷蘭海軍歷史上最慘烈的挫敗,英國海軍的火力優勢與荷蘭主將陣亡引起荷
軍混亂是英國制勝原因。
戰鬥訓令與實際執行的差距都在這場戰鬥中展漏無遺;三明治伯爵記下了他的觀察:
「儘管我們制定的戰鬥序列要求排列成直線,每艘戰艦應找到自己的位置參與戰鬥,並避
免誤傷友軍,可許多我們的戰艦甚至在第一次駛過敵陣時就未能注意到這些。他們向上風
方向轉舵,把陣型疊出3層、4層甚至5層寬,行駛到敵人夠不到的遠方,越過前方的我軍
開火,好些打到了自己人並造成損傷。」
8月12日的卑爾根之戰是第二次英荷海戰的第二場戰役;德.彼特准將指揮的60艘荷蘭東
印度公司商船繞過蘇格蘭北方返國,但遭遇風暴而分散,約50艘船集結於中立國丹麥─挪
威的港口卑爾根。英國海軍的美洲艦隊本來要去攔阻荷蘭海軍上將德·魯伊特爾,知道消
息後分出一支由湯瑪斯海軍少將率領,約30艘船的艦隊前去攔截。
英國和丹麥簽署密約,允許英國進入港內攻擊荷蘭艦隊、然後戰利品均分。問題是這道命
令來不及傳達到卑爾根要塞的丹麥守軍手中;英軍在攻擊時誤中要塞而遭到丹麥守軍反擊
,攻入港內的英國海軍有30艘船、600門火炮和2,000人,而荷蘭艦隊有50艘船(包含多艘
重型的武裝商船),卑爾根要塞有125門火炮和200到300人。
後來德·魯伊特爾與英國的三明治伯爵都率領艦隊主力到達卑爾根,英軍被逼退、封鎖解
除,雙方沒有損失任何船隻。荷蘭艦隊回國時遇到暴風雨,隨後有四艘戰艦和兩艘商船落
單被英軍俘虜,英軍未能虜獲大部分的東印度公司商船,作戰目的失敗。1665年的下半年
,德·魯伊特爾依靠出色的指揮,游戈於英吉利海峽、巡邏於泰晤士河口外,有效地保護
了荷蘭的對外海上貿易;但荷蘭僅僅能維護交通線的安全,戰略優勢在英國那邊。
但肆虐於14-15世紀的黑死病在1665年間又捲土重來,再度侵入英國。半年內由倫敦的西
區擴及東區,從1665年的5月開始,每星期約有1,000名犧牲者。到了9月,每週更有7,000
人死於疫病之中;情況一直至到冬季降臨才有轉變,死亡人數開始逐步放緩。
連國王查理二世都逃離倫敦避難,據說最後有10萬人死於這場災難,雖然後來疫情放緩,
但倫敦的鼠疫個案也沒完全停下來,而是繼續零星地出現。直至一年後的「倫敦大火」[
註]摧毀了倫敦市中心的大部分地方,鼠疫疫情突然徹底消失。有人認為是大火把無數衛
生惡劣的房屋連同疫病源頭—老鼠和跳蚤全都一併付之一炬的結果。這場鼠疫讓英國國內
一片混亂,英國無法發動任何戰役,戰爭拖到了1666年。
註:1666年9月2日在倫敦發生的一場的無名大火。
1666年1月,荷蘭又先後同法國、丹麥結成反英同盟。法、丹兩國開始向荷蘭提供各種援
助。儘管法國並未積極參戰,但也使得英國開始處於戰略劣勢。在詹姆士與三明治爵士不
再擔任海軍指揮官後,魯伯特親王成為英國艦隊的唯一高級指揮官。而在1666年戰役中,
喬治.蒙克上將,被任命與之共同指揮艦隊。魯伯特一上任就重新頒佈了詹姆士的《對縱
火船艦長與艦員的激勵措施》,裡面提到如果縱火船向40炮以上的敵艦發起攻擊並將之燒
毀,每位艦員將能得到10磅的賞金,艦長還能得到一枚金獎牌;如果摧毀的是敵人的旗艦
,獎賞加倍。而從縱火船襲擊下解救了我軍五級[註]或以上戰艦的反縱火船輔助艦隊的成
員則能得到40先令(20先令=1鎊)的獎賞。被租借作為縱火船或反縱火船輔助艦艇的私人船
隻如果在戰鬥中損失,船主能夠獲得來自海軍財政金的補償。不管真實執行的情況如何,
是否與紙面規定相反,這些承諾無疑清楚地展示出王國海軍需要比共和國海軍更強的激勵
措施,只有提供危險工作額外補貼,才能招募到縱火船與那些反縱火船輔助艦艇。
註:把戰艦分為一二三級戰列艦、四五級巡航艦的分法始於1660年。
當艦隊還在為航海季節的戰役做休整時,他與喬治.蒙克就共同頒佈了《為了使國王陛下
的艦隊在航行中更為有序的訓令,發佈於諾爾灣的皇家查理號,1666年5月1日》航行訓令
與之前共和國在1653年頒佈的訓令的大同小異,只是增加了最末艦首先轉向與在白晝與夜
間棄錨漂流的命令。